爱国需要行动不要行为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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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并不怀疑,那个率先发起声讨的武大学子和他的同伴们,热爱自己的祖国。但一个常识在于,爱国要体现在实实在在的行动上。声讨“和服母女”的武大学子及其同伴不是爱国,而是一种模糊的情绪。由这种情绪外化的行为,便是让那对母女“滚出去”。
尽管声讨者有表达的权利,并且可以借助网上同样的声音来壮大自己的底气。但在笔者看来,由众人声讨而促使“和服母女”走开,并不能证明部分同胞爱国。相反,在本质上,它与爱国无关。因为这不是表达爱国的借口。这个一开始由几个学子情绪化催生出来的事件,演变到现在,更像是一次行为艺术。
爱国不需要理由,但理性表达爱国情感才是一种对民族、社会负责的态度,才是一种强大的精神力量。理性表达,实际上就是说要考虑到我们行为的后果,就是不冲动,克制,冷静。比如驱走这对照相的母女,在某种意义上看,恰是以情绪化的爱国为理由,伤害他们个人的权利自由。这是将日常生活政治化的体现。日常的消费和举动,一旦被强行植入历史,或将之与某个概念挂钩,就可能出现某些偏颇。日常生活的消费,有人愿意到家乐福,或习惯用日货,他去买去用就是了。不要以为到那儿去买东西,就是汉奸,就要抵制,这个太严重了,也会伤同胞自己的心。
爱国不是行为艺术。今天,对公众而言,爱国,就是去努力做一个合格的公民,一个文明的人,懂得爱、恨,以及宽容。并能够将民族主义情绪,特别是那种对外的亢奋心态,更多地转移到解决好我们自己的事情上面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