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税征改革关键要解决税收公平

(2008-12-31 13:41:34)
标签:

经济

税收公平

税赋

税收征管

发达地区

杂谈

分类: 解放论坛
   为了提高国民的实际收入,适当调整税负是必需的,但并不意味着税收减负有着多么大的空间。如果我们能在应征尽征、公平征收、体现税赋公平上下功夫,那么我们的减税政策对整个财政收入就不会有大的影响,甚至只要坚持了以上前提,我们的税收政策调整还会有更大的空间。

                                        (一)

    随着金融风暴的肆虐与蔓延,我国经济的增长速度受到了不同程度影响,有些地方和行业还受到了较大影响。为了保增长、促发展、维稳定,社 会舆论对调整税赋的呼声越来越高,国家也及时地出台了相关法律法规和税收调节政策,如近来出台的关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进出口调节税等规定。在笔者看来,探索与时代发展、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税征体系,对促进我国经济稳定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

    近年来,我国财政(税收)的增长速度远远高于GDP的增长速度,特别是近处来,财政收入增幅都在30%以上,引发了民众对国家税赋是否过重或是否合理的争议。其实,从全世界范围看,中国的国家税收占GDP的比重还远不如西方一些发达国家,中国税赋还相对较为合理。引发对财政(税收)增长的疑义,主要是因为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地方经济发展不平衡影响了税收的不平衡。在一些发达地区,由于较早进入了工业化和城市化,其经济发展的基础较好,税源也较充足,财政状况比较好。而一些欠发达地区由于工业基础薄弱,产业化水平低、城市化进程先天不足,税源相对不足,财政压力大。这就导致同样的产业、同样规模的经营会形成不同的税赋,落后地方反而会高于发达地区,形成一种“税负”的不平衡。

    二是税征依据存在不平衡。有些地方的税收征收指标缺乏科学的分析,有些地方的财政收入不是依据地方经济发展的水平而定,不是依据经济的增量和存量来确定,而是根据地方政府所需要的“指标任务“来确定。税务部门为了完成地方政府下达的“指标”,也就容易出现简单化的征管,按照地方政府下达的指标按比例“平摊”到全体纳税人身上,显然就容易出现不切实际的税负加重。近年来,有些地方由于靠土地财政和资源拍卖,使财政收入出现畸形增长,财政基数也越来越大,一旦房地产业出现问题,这些地方为了确保财政总量的增长,就有可能加重现有税负。

    三是税收征管存在不平衡。由于目前的税收征管体制还不尽合理,税务公开还没有普遍实施,难免就会出现人为的税收征管不公平。如“人情税”、“权力税”,包括对招商引资企业不规范的税收优惠,使税负出现了事实上的不公平。同时,目前我们的税收征管的实征率还不高,应征尽征方面还存在漏洞,“滴冒跑漏”的现象还较严重,一些税种基本上是有其名无其实,如许多地方的房屋租赁税就没有纳入制度化的征收轨道,在房屋租赁者已普遍成为“食利阶层”之时,大量的应征税款却在惊人流失。近年来,尽管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一再提高,但个人所得税的征缴率仍然非常不理想,缺乏有效的措施。缺乏公平、缺乏征管力度,就容易形成诚信纳税人的税负要远远高于不诚信的纳税人,这也是让纳税人感觉到税赋重的原因之一。

    四是国民的纳税意识不强。我国公民的纳税意识相对较为淡薄,特别是长时期以来我国“税费不分”体制的存在,人们往往把依法纳税看成是一种不合理的“苛捐杂税”和“乱收费”。近年来一些不合理的收费被取消后,还有些纳税人把合理而必须的纳税额仍看成是负担。现在税收征管难的现象在许多地方都存在,抗税拒税的情况也时有发生,除了征收体制本身的原因,国民的纳税意识淡薄也是原因之一。

    税收的组织能力和控制能力,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一个国家的法制水平和国民的文明程度,一个国家的财政掌控能力也决定了其经济社会发展的选择空间。目前一些高社会福利的国家,无一不是税收征管水平较高的国家,因为通过税收才能真正实现再次分配的公平,才能缩小贫富之间的差距,才能真正实现社会的稳定。

    (三)

    由于经济发展需要,国家的税收政策也必须作出相应的调整,为了提高国民的实际收入,适当调整税负是必需的,但并不意味着税收减负有着多么大的空间。如果我们能在应征尽征、公平征收、体现税赋公平上下功夫,那么我们的减税政策对整个财政收入就不会有大的影响,甚至只要坚持了以上前提,我们的税收政策调整还会有更大的空间。

    新近出台的税收改革政策,其实只是为了刺激经济发展的一种临时手段,但它也确实起到了减轻企业和纳税人负担的作用,为保稳定促发展有着十分积极的意义。但另一个事实就是,这些税收优惠的实施,将使国家在原本财政出现负增长的情况下,还减少巨额的财政收入,这对于有些地方来说影响可能较大。

    正因为这样,我们的财政税收工作就必须适应形势发展要求,发挥其特有的功能。在笔者看来,要解决好财政税收的收支矛盾,应该做好以下三方面的工作:

    一是必须规范公共财政的使用和管理。对于相当一部分地方来说,财政仍然还处于“吃饭财政”的阶段,再发展和解决民生问题的资金仍然非常紧张,但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又促使我们必须解决好财政税收问题。从整体上说,必须解决两个主要问题:一是通过发展来保障,加快发展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所在;二是必须做好开源节流工作,尤其是要规范公共财政的使用。近些年低水平的重复建设、政绩工程和面子工程泛滥现象在一些地方仍然存在,公务开支的过快增长,公共财政的不规范使用,使这些地方再发展和民生方面的欠帐较多,影响其抗拒风险的能力,必须引起足够重视。

    二是税赋必须符合发展实际。财政增长的目标是与经济发展水平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过于超前的“强势财政”不是真正的科学发展。因此,地方必须依照经济发展的目标及实际发展情况来确定财政适度增长的指标,而不能以某一届政府的需要为“指标”,必须考虑长远,按照当地经济发展的增量和存量来做好财政税收的盘子,而不是从想当然出发,不能搞竭泽而渔,更不能搞掠夺式开发的畸形财政。

    三是必须解决税收公平。依法纳税、公平税赋,是我们税治的基本原则,只有真正解决了税收公平,才是真正地为企业和纳税人“减负”。解决税收公平,就必须严格依法治税、廉洁从税,必须最大限度地体现税收公平和法律公平,做到应征尽征,提高征管质量。必须大力推行税务公开,充分尊重纳税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重点解决好纳税人信息公开问题,杜绝“人情税”、“政策税”和“权力税”的出现;进一步完善税征服务,减轻纳税人的纳税负担,加强税征与纳税人之间的沟通,营造良好的税治环境;进一步加强税收法律和政策的宣传,加强征管,提高纳税人依法纳税和纳税光荣的意识,建立和谐的税收文化。

    总之,建立完善有效的税收征管体制,全面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实现税赋公平公正公开,才是税改要达到的目标。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