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素丽被抓”岂能只做内部辟谣!
(2008-12-04 19: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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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交集团劳模断论李素丽杂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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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这条内容不实的帖子,李素丽本人的态度是“一笑而过”,其所在的公交集团也及时召开了一个内部会议进行辟谣,表示网上所传内容纯属子虚乌有。(12月3日《京华时报》)
我们知道,李素丽是全国劳模,是不少人心中的精神大厦,她的事情自然就不只是她个人的事情,也不仅属于北京公交集团的内部事务,而是演变成公共事件,升级为社会“公案”,这就“倒逼”北京公交集团必须慎重其事,不可枉下断论。
针对网帖中所传的“谣言”,公交集团应当进行自查,看看李素丽有没有倒卖学生卡、有没有“贪污”、“偷税”行为,在此基础上,再配合协助司法部门,将问题查清查实应该并不是件难事,用事实说话,总比简单的澄清和否认更具说服力。名人的“羽毛”不但自己爱惜,也要社会呵护。如果确无此事,公交集团则应当通过媒体、网络等传播途径,向社会公开辟谣。这样做既是对当事人负责,体现出对劳模的关爱,也给关注此事的公众一个满意的交待。
现在,李素丽所在的公交集团虽然在单位内部开会辟谣,但由于帖子是在网络上发布的,其流传之广,负面影响之大,远非单位“内部会议”所能消除得了。在“李素丽被抓”帖之后虽然也有一条落款为“北京公交集团公司”的声明帖子,目前尚无法证实,这样躲着藏着,都给人一种草率应付之嫌,也反映出我们一些部门应对网络舆情经验的不足。因为,即便如此,公众仍然无法消除心中的疑问,而如果因此让当事人声誉受损,单位形象受损,终将得不偿失。
在这起事件中,还必须厘清一个问题,即网络帖子究竟是属于举报还是诽谤,如果是举报失实,自可另当别论,而如果是无中生有,恶意诋毁,蓄意诽谤,作为当事个人,李素丽和所在的公交集团都有权追究“肇事者”的责任,而李素丽“一笑而过”的做法是否妥当,我们姑且不论,至少北京公交集团只在内部开会辟谣,处置显然是失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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