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于智超
又是一桩棘手的案子,我的头又疼起来,人这玩意儿还真脆弱,车祸一个星期了,后遗症还在。我带着刑警队副队长曹志刚还有干警李冰、魏武直奔事发地点。七里囤这儿虽然是山上,可也大部分是土。这具无头尸就是在张铁柱的地里发现的,死者是一名男性,尸体还没有完全腐烂,头部被利器割掉了。经查死者就是上个月畏罪潜逃的月华房地产公司经理孙有富,他携带的180万元巨款不知去向,凶手也没有留下指纹,看来是个老手,初步判断这应该是一桩抢劫杀人案。
案子是张铁柱的邻居何树栋报的。何树栋看上去老实巴交的,眼神里透露着惊慌。他说昨天晚上为点事发愁睡不着,就来地里坐坐,谁想张铁柱这小子背着个东西往地里来了,他就赶紧躲在树后,那小子不一会儿就挖了一个坑,把那东西埋进去了,张铁柱走了以后,他才过去看了看,谁想到竟是这东西,说着拍了拍胸口。何树栋的话不像是假的,这件案子似乎已经破了,可是这时魏武“啊”了一声,就听见他说头找到了!那是一个女性的头,是在树上的鸟窝里找到的,我看见这个女人的头时,头又开始疼起来,李冰看见我的样子,急着说:“于队,您先回去吧,您的失忆……”老曹咳嗽了一声,瞪了小李一眼,说:“老于,你就先回去吧,你还有病,这里有我就行了。”
我没有推辞,因为头确实很疼。回到了我的单身宿舍,心里想的还是案子的事。张铁柱是两年前从云南迁来的,家里没有别人,村子分给了他一块地,据向邻居们了解,他除了爱喝几盅,没有什么恶习。何树栋虽然老实巴交的,但曾因为偷盗被判过两年有期徒刑,所以嫌疑人不能排除何树栋。我躺在床上,床头的侦探小说还翻开着呢。我拿起来看了看,是一本日本人写的小说,随手翻起来,竟然也是写的无头案,书上说一个警察追捕罪犯,经过一番激烈的搏斗,罪犯束手就擒,而这时他向警察许诺:如果警察放他走,他就把身上的一颗价值连城的珍珠送给警察,警察既拿走了珍珠,又把人杀了,警察倒成了罪犯。我习惯地摸着胸前的不锈钢项链,一不小心,手被锋利的边缘割破了,血流了出来,我赶紧包扎好,这个项链是张局长去泰国回来给我的礼物,我的手也因此被割破了好几次,但是碍于张局的好意,一直没有摘下来。
合上书,我披上衣服赶到老曹家。老曹告诉我那个头是一个叫张洋的女人的,张洋是孙有富的老相好,想必是跟着孙有富一起逃的。老曹的爱人硬要留我一起吃饭,小光考上大学了,要拿5万块钱,老曹的钱还没凑齐了我想支援点,他推辞了。老曹的沙发上竟也有那本侦探书,可有一页缺了,我让老曹到时候去看看我的那本。三天了,张铁柱还没有出现,这家伙可能真是畏罪潜逃了。何树栋也没有什么反应,老曹向局里请了三天假,我只好亲自盯班了。
尸体发现的第四天,李冰报告说张铁柱回来了。我命令立刻捉拿,张铁柱五大三粗,一脸的络腮胡子,小眼睛里透着精明。他被我们抓来一点儿也不惊讶,好像早就猜到似的。李冰和我、小魏在审讯室对他进行了审讯,却发现张铁柱原来是个毒贩,以七里囤为据点牟取暴利,已经有两年了,他那天埋的是毒品,而何树栋挖出来的是旁边的一个坑。没把杀人案破了,倒破了贩毒案,真滑稽。线索断了,只有把着重点放在何树栋身上了,可把何树栋叫来,他还是那一套,没有什么新的突破。去老曹家又没人,他爱人说老曹出差了。这事还真有点儿蹊跷,从老曹家出来,我不知不觉走到了案发地点。利器,孙有富,张洋,老曹,180万,我脑子里不停的转着这些词,依稀觉得那个180万是最熟的,可又想不出什么,我怀疑是不是老曹干的,就因为那本书吗?就因为老曹儿子要交5万块钱吗?就因为老曹跟局里说生病,跟家里说出差吗?证据也不确凿啊。
正在这时,我看到有个身影一闪,是老曹!我悄悄地跟了上去,老曹看上去很紧张,鬼鬼祟祟的,这么晚了,他到这儿来干什么,难道他真的是罪犯?老曹钻进了树林,我悄悄地紧跟着他,老曹停在一棵树下,蹲下身子,扒开树丛寻找着什么,找了一会儿,好像没找到,就接着扒开另一个,终于他从第六棵树下扯出一个皮箱。还有一个球一样的东西,看不清是什么东西。原来真是老曹干的,我从背后悄悄地走近老曹,照准他的后脑勺,用枪柄使劲的砸下去,老曹瘫倒了,我立即打手机把李冰他们叫来,铐起老曹带回局里。
老曹醒了,看到自己被手铐铐着,发疯似的把手铐往椅子上砸,叫着:“为什么铐我,我又没犯法。”我给老曹递了支烟,他渐渐平静下来,说:“老于,我和你说实话吧,我真的没杀他们,我只是照着那本侦探小说的描写去寻找的,本来不抱什么希望,可没想到竟然真的找到了,我不骗你。”
“那你为什么跟局里说生病,跟家里说出差呢?”
“我这不过是为了查案方便罢了,当然我承认我有私心,我想把那180万巨款找到,那就好了,老于,我和你这么多年朋友,你还不了解我吗?”
我低头想了想,老曹确实不是那种穷凶极恶的人,可这也太凑巧了吧,怎么会和小说上写的一样呢?我决定先把老曹押起来,再读一读那本小说。小说对作案的经过是这样描写的:凶手杀人后,把死者的头藏在一棵树下的洞里,把他情妇的头扔在鸟窝里,身体藏在吉普车里,然后运到郊外的一个垃圾厂。”
我立即下命令,搜索郊外的垃圾厂,不到一天,李冰就报告说在北城垃圾厂发现张洋的身体,而且在她身上留有罪犯指纹,可能是罪犯在扔她时,一时麻痹大意,摘去手套后留下的。
“北城垃圾厂”,好熟悉的词汇啊。正想着,已经有四个警员踹开办公室的门,不说一句话就把我摁在桌子上,我发怒了:“你们这是干什么?我是你们队长!你们疯了?”
“我看是你疯了,你想钱想疯了。”局长走进来。我像看到亲人一样,我叫着:“局长,救我!”局长把一张纸扔在我面前,这是指纹化验报告,上面清清楚楚的写着我的名字,怎么会这样?怎么会?仿佛一团炸雷在我耳边闪过,我想起来了,那也是一个雨夜,我逮到了孙有富,他说要把他的180万都给我,只要我放他一条生路,我就一边用枪指着他,一边摘下项链套上了他的脖子,使劲一勒,他的头就掉下来了,躲在一边的张洋尖叫了一声,要跑,我追上去,也把她勒死了。然后就把他们按照那本书上写的扔了,回来的路上我没有开灯,是一辆外地的大卡车把我撞下到路边的沟里。
不错,我想起来了,凶手竟然真的是我,我这么精疲力尽地追查的,竟是我自己。
编辑/紫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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