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从“唯药可救”到“无药可救”
(2010-01-08 00:0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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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药品加成卫生工作计划医改杂谈 |
分类: 医院亲历 |
《2010年卫生工作要点》已于2010年1月7日发布,其中第四项重点工作:“开展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和医疗服务监管”包含最引人关注的一行字--推进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落实政府投入政策,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逐步取消药品加成....
医院与药品的关系可谓千丝万缕,斩不断,理还乱,一直是“看病贵”的矛头所向。医药购销中的灰色链条在郑筱萸案过后更将这一问题推向白热化,此后集中招标、网上购药的实施,逐步取消15%加成的试点也已经运行了一些时间。此次工作要点的提法更具有操作性,因为前边加了一行定语、几个前提,或许这才是解决问题的可行举措。
药品回扣、药价虚高这些已经被叫停了很多年,但是解决办法却一直收效甚微。医药分开的路子还在探索,到底医院和药房是否应该分开一直是个安全和利益间的博弈。而取消药品加成后医院是否会出现“无”药可救的局面也是个涉及补偿机制的大问题。
医院发展到底靠什么?医疗事业发展到底靠什么?难道只有卖药吗?难道“唯药可救”吗?
据说日本的医院不卖药,美国的医院不卖药,欧洲的医院很少卖药.....那么说明还有不靠卖药就能维持运转的模式。既然有,就说明医疗行业“无药可救”,看看工作要点给出的前提吧。
《2010年卫生工作要点》划出了一条大路:
推动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落实政府投入政策,调整服务价格,逐步取消药品加成。里边有四个题眼,两个方面:
题眼一: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目前公立医院的补偿机制主要是收入抵消支出,也就是用营业收入解决职工工资和医院发展资金,政府投入渠道限于少量人头费和学科建设、设备、基建等专项投入。而医院收入里最大的一块就是药品。各级医院药品占总收入的比例不同,一级医院高,大约占到60-70%,二级医院大约占到50-60%,三级医院大约占到40-55%之间,但总体看医院收入的主要部分还是药品,药品在公立医院补偿机制中占据半壁江山。
题眼二:落实政府投入。政府投入的落实无非两个方面,数量确定和实际补偿到位。公立医院承担着预防、医疗、保健、康复等多种职能,具有很强的公益性,其中疾病预防等公共卫生任务基本是纯粹的公益活动,这些都需要根据承担工作的数量、质量给予补偿,否则医院将无以为继,只能采取以药养医的下策。政府投入的落实一定要做好数量的核算和资金的拨付。如果这些能做到,医院根据工作量核定投入总额,然后加大对质量的考核,应该会是一个利好。落实政府投入可以缓解以药养医的压力,减少药品的过渡使用。
题眼三:调整服务价格。调整服务价格绝不是一味的降低服务价格。此前我们曾经看过不及大通铺的床位费,不及低档宾馆的服务性收费和入不敷出的大型设备检查费,这些都是“不合理”收费,但不是高了而是低了,远远低于其价值。比如说一台CT500万元,折旧费、人工费、房屋使用费、水电暖、维修费。。按照10年使用寿命会算出大约每次检查的价格,以此类推会得出各种检查的保本费用,这些都要根据成本进行核算。所谓调整服务价格就是将这些不合理的调整到合理,把高的降下来,低的加上去,回归合理。
题眼四:逐步取消药品加成。药品加成可以说是医院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逐步取消意味着最终取消。取消后的状况是:医院将从药品上得不到任何利润,这是一种理想的状况。药品价值1元钱,在医院就应该卖一元,而不应该是一元一角五。
两个方面:畅通补偿渠道,取消药品加成。通俗的将就是医院不通过卖药来维持自己的经营、发展。从“唯药可救”到“无药可救”。
1月7日,这一天我们看到了计划;但愿今年能逐步实现!这样医院就不会盯着药品了,医生就不会盯着处方而潜心于医学技术的钻研、潜心于医学科学的发展了。这,应该很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