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特指?什么叫泛指?我用自己的话来说一下:
先说特指。特指是一种语言表达方式,就是说话时,在名词前使用定冠词the,帮助把所说对象的范围讲清楚。
在汉语里,在下面的句子中,括号内的词语就起这样的作用:
把(这)药吃了。
把(那)电视机关了。
(那辆)开过来的车是不是238路啊?
我发给你的(那些)邮件你收到了吗?
我想见(这儿的)经理。
她就是(那位)获奖的姑娘。
括号内的词语,意思大致是“这”和“那”。
说话时,如果语境清楚,没有歧义,“这”和“那”没必要说出来;反之,就要把“这”或“那”说出来,以便把“对象的范围”讲清楚。
英语定冠词the,其用法和意思与汉语的“这”和“那”相当。在用法上,汉语的“这”和“那”如果语境清楚,可以不说出来;到了英语里,表示特指,不管语境清楚不清楚,一般都得把the说出来。
以上说的是特指,接下来说泛指。泛指就是不需要特指。
在汉语里,下面句子中的“一条”、“一只”和“一本”就是泛指:
我有一条狗。
我想养一只猫。
我借了一本书。
由于英语没有量词,到了英语里,不管“一条”、“一只”还是“一本”,这样的数量词,全都用“a/an”表示就可以了。
需要注意的是,说到只有“一个”的东西时,汉语可以说“我有一条狗”,也可以省略数量词,只说“我有狗”。但在英语中,在泛指单数可数名词的时候,一般都要加上“a/an”。
如果数量超过了一,那怎么办呢,比如“两条狗”、“几只猫”或者“八千万本书”。在这种情况下,英语和汉语一样,该怎么说,就怎么说,名词前不加任何冠词,即:复数可数名词前不使用冠词。
特指和泛指是一对重要概念。分不清特指、泛指,说话和写作时,“对象的范围”就会产生歧义;听和阅读时,就会把“对象的范围”搞混淆了。
以上是我的理解,表达上可能有失偏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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