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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看守所囚徒被带走,不仅有“李鬼”,而且有“内鬼”

(2018-10-24 19:07:51)
标签:

大庆看守所

假冒律师

分类: 法律

20181023日《法制日报》消息,10221730分,警方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一机路一商铺门前,将冒充律师协助犯罪嫌疑人刘文忠逃跑的李晓旭成功抓获。10181555,大庆市看守所在押人员刘文忠利用律师会见之机,在冒充律师人员李晓旭的协助下脱逃。今日上午,记者从大庆市公安局获悉,1022728,警方在黑龙江省肇东市洪河乡洪河小区将网上在逃人员刘文忠及其哥哥刘文龙成功抓获。

舆论先是把矛头指向律师,误以为律师帮犯罪嫌疑人逃脱。网上就有律师说这不可能,除非犯罪嫌疑人给的钱足够律师全家移民海外而且体面生活,还要帮律师全家顺利通过海关检查。问题是如果犯罪嫌疑人有这么大的势力,还需要找律师帮忙?后来发现不是律师而且假冒律师,舆论把矛头指向看守所,如何让犯罪嫌疑人顺利逃出看守所,看守所是否应该问责管理失职。不料今天朋友圈传出消息,大庆看守所“问责律师”,要求律师“刷脸”

“李鬼”犯错,“李逵”担责,导致犯罪嫌疑人逃跑的看守所反而从问责对象变成问责者。稍微有点常识的都清楚,即使是警察去看守所“提人”也需要完整的手续,律师干脆只能隔着栏杆或者“隔着玻璃看”。没有“内鬼”单靠“李鬼”,如何能够让犯罪嫌疑人逃之夭夭?全国那么多看守所在办理律师会见,只有大庆看守所出现犯罪嫌疑人“越狱”事件,这说明是律师的问题还是大庆看守所的问题?

正常的看守所,律师不能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直接接触,都是看守所的警察(协警)把人带到会见室,会见完毕再带回去。即使是律师进出看守所都要办理手续,警察带走犯罪嫌疑人都需要提交手续,竟然有人假冒律师把犯罪嫌疑人带出看守所,只能说看守所的“内鬼”太厉害,根本无视看守所管理制度,甚至看守所的“AB门”也成了摆设。大庆看守所不去反身自问“依法依规”管理犯罪嫌疑人,反而去“加强对律师的管理”,“李鬼”与“内鬼”犯错却要“李逵”担责,这是权力的傲慢还是“捏软柿子”?律师经常不能有效会见,反而“社会人士”可以堂而皇之会见,没有人“接应”能够“直通车”?假冒律师显然不能协助犯罪嫌疑人逃走,只有“内鬼”接应才能够如此。

当年荆轲刺秦王,大臣分析荆轲能够刺秦有两个条件,第一个条件是携带武器,第二个条件是接近秦王。秦国的对策也是两个,一个是安全检查禁止携带武器上殿,第二个是各种文件由内侍转交禁止外人接近秦王。秦国这项制度后来被历朝历代沿用,如果说安全检查总有漏洞,但内侍转交却成功阻止了“刺王杀驾”。如果是大庆看守所来处理荆轲刺秦问题,必然是“使者刷脸”而不是“内侍转交”,这样就能避免“刺王杀驾”否?这次有人冒充律师带走犯罪嫌疑人要求律师刷脸,如果下次有人冒充警察甚至法官、检察官带走犯罪嫌疑人,又该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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