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广东一美女律师被当事人持刀胁迫,律师如何甄别“垃圾人”?

(2018-09-12 18:27:49)
标签:

广东律师

被当事人劫持

律师保护自己

分类: 法律

2018910日上午,广东佛山某律师事务所主任被本所一位律师的当事人持刀胁迫,要求律师事务所保证某交通肇事案件二审改判。这些年经常有“垃圾人”伤害学生、老师、医生、法官的报道,我也写过一些悼念文章。但这次竟然有律师光天化日之下被当事人持刀胁迫(劫持),而且是我熟悉的律师,实在让我震惊。该律师是我大学校友,当年她是学校演讲协会会长,我是“小兵”,多年后竟然都做了律师还在“金牙大状论坛”上偶遇。

“垃圾人”如果说去学校去医院甚至去法官都难以被拒绝“服务”,但“垃圾人”去律师事务所却很容易被挡在门之外——律师不仅可以选择自己的服务对象,而且可以随时找到理由婉拒。律师招牌理由就是“我太忙”或者“我不会办理这类案件”,客客气气把“垃圾人”拒之门外。律师该如何甄别“垃圾人”呢?这就需要经验积累——我也曾遇到过“垃圾人”,好在我“五大三粗”而且擅长“游说”,只遇到“文攻”没有遭遇“武斗”。律师需要“六看”,把“垃圾人”挑出来予以排除。

广东一美女律师被当事人持刀胁迫,律师如何甄别“垃圾人”?


1、看咨询

当事人过来要求法律帮助,当然是先进行法律咨询。那些咨询费都不愿意出的当事人,你直接把他们“过掉”。他们贪占你一点咨询费没所谓,但骨子里不认可律师服务的有偿性。不愿意支付咨询费的,往往也不愿意正常支付律师费。他都不愿意付费,这已经是“吃霸王餐”的节奏,极有可能变成下一步要求你如何如何。对这种当事人还不如一开始就回绝,好茶招待端茶送客。

2、看案情

当事人即使愿意支付咨询费,律师也应该通过询问当事人了解案情,清楚当事人是“有冤屈”还是“无理取闹”。如果当事人本就是“无理取闹”,他的观点基本不会被法院支持,律师还是劝他息诉或者另请高明。你帮他打这种官司,要么是做“帮凶”要么是自己成为“牺牲品”,“伤不起”。

3、看要求

当事人应该清楚律师是提供法律服务的,法院判决不是“律师说了算”,甚至不是“法官说了算”。如果当事人尊重律师的服务理解律师的工作,就是收费低一点都没所谓。如果当事人要求律师保证案件结果甚至要求律师去“勾兑”,这种当事人就是付费再高都应该回绝。拍着胸脯保证的律师不靠谱,要求律师拍着胸脯保证的当事人更不靠谱。

广东一美女律师被当事人持刀胁迫,律师如何甄别“垃圾人”?

4、看收费

当事人对于律师正常收费没有“过激反应”的都属于正常当事人,当事人如果对收费提出太多条件,例如要求律师刑事案件风险代理或者民事案件纯风险代理的,这就要小心。当事人极有可能试图不花钱或者不正常花钱就要你的服务,不尊重律师劳动的人往往骨子里不认可法律尊严。

5、看言谈

当事人对律师行业表示认可,这种当事人可以帮他。当事人对律师行业明显存在偏见,认为律师没什么用,自己找律师只是为了走程序,甚至说自己认识谁谁谁,这种当事人最好“不合作”。律师不应该让对自己不信任的人尊重自己,这些当事人还是建议他们去找谁谁谁吧。

6、看情绪

当事人如果是“苦大仇深”型或者“愤世嫉俗”型,说明他们是这个社会的“弱势群体”,按照一些基层警察的理解“弱势群体”很容易是潜在的“不稳定分子”。人家都说“不稳定分子”,你如何能够帮助他们?除非你愿意做“人权律师”——对于贫困人口我出于同情,宁可代理法援案件。

广东一美女律师被当事人持刀胁迫,律师如何甄别“垃圾人”?


 律师作为风险防控专业人士,应该学会甄别“垃圾人”,避免自己受到伤害。律师不应该“谁的案件都接”,律师应该选择那些值得服务的当事人。我曾经多次被“老乡”忽悠过,例如代理民事案件当事人拿到款项后逃之夭夭,我只能笑笑,然后通过抬高门槛来避免自己“受伤”。这些年一些“朋友”说我收费太高,一般的案件不愿意代理,一则是因为我真的“很忙”,二则多年来伤的太多不得不谨慎小心。好在没有“朋友”质疑过我的服务质量,这说明律师赢得尊重还是要看业务能力。律师宁可被人抱怨“不交钱不服务,见钱眼开”,也不要被人嘲讽“这个傻子,我没出钱也帮我办到事了”。有那个时间,不如多陪伴家人孩子出去享受美景美食多读些美文。

 

余安平,广东卓凡(仲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广东卓凡律师事务所刑事部秘书长,广东省律师学院讲师团成员、广东省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惠州市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惠州市律师协会扫黑除恶案件辩护代理业务指导委员会委员。余律师还是惠州市重大决策风险评估专家库专家、惠州市“七五”普法讲师团成员、惠州市仲恺高新区“七五”普法讲师团成员、惠州市宪法宣讲团成员。

       余律师是2014年度惠州市优秀法制副主任、2014年度广东省青年律师演讲活动总评审一等奖得主,先后参与编写了《惠民一家的法律生活》、《软法之治的乡土实践》等著作;并发表了《死刑辩护:律师需要主导辩护策略》、《律师的原则与妥协》、《审前辩护的蜕变:从有限辩护到有效辩护》等文章。多次接受惠州电台、惠州电视台、信息时报、南方都市报、南方日报等媒体采访;长期从事刑事辩护,每年都有几单无罪释放案件。联系电话:13725087936,邮箱:redfoxzhuof@126.com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