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一美女律师被当事人持刀胁迫,律师如何甄别“垃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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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律师被当事人劫持律师保护自己 |
分类: 法律 |
2018年9月10日上午,广东佛山某律师事务所主任被本所一位律师的当事人持刀胁迫,要求律师事务所保证某交通肇事案件二审改判。这些年经常有“垃圾人”伤害学生、老师、医生、法官的报道,我也写过一些悼念文章。但这次竟然有律师光天化日之下被当事人持刀胁迫(劫持),而且是我熟悉的律师,实在让我震惊。该律师是我大学校友,当年她是学校演讲协会会长,我是“小兵”,多年后竟然都做了律师还在“金牙大状论坛”上偶遇。
“垃圾人”如果说去学校去医院甚至去法官都难以被拒绝“服务”,但“垃圾人”去律师事务所却很容易被挡在门之外——律师不仅可以选择自己的服务对象,而且可以随时找到理由婉拒。律师招牌理由就是“我太忙”或者“我不会办理这类案件”,客客气气把“垃圾人”拒之门外。律师该如何甄别“垃圾人”呢?这就需要经验积累——我也曾遇到过“垃圾人”,好在我“五大三粗”而且擅长“游说”,只遇到“文攻”没有遭遇“武斗”。律师需要“六看”,把“垃圾人”挑出来予以排除。
1、看咨询
当事人过来要求法律帮助,当然是先进行法律咨询。那些咨询费都不愿意出的当事人,你直接把他们“过掉”。他们贪占你一点咨询费没所谓,但骨子里不认可律师服务的有偿性。不愿意支付咨询费的,往往也不愿意正常支付律师费。他都不愿意付费,这已经是“吃霸王餐”的节奏,极有可能变成下一步要求你如何如何。对这种当事人还不如一开始就回绝,好茶招待端茶送客。
2、看案情
当事人即使愿意支付咨询费,律师也应该通过询问当事人了解案情,清楚当事人是“有冤屈”还是“无理取闹”。如果当事人本就是“无理取闹”,他的观点基本不会被法院支持,律师还是劝他息诉或者另请高明。你帮他打这种官司,要么是做“帮凶”要么是自己成为“牺牲品”,“伤不起”。
3、看要求
当事人应该清楚律师是提供法律服务的,法院判决不是“律师说了算”,甚至不是“法官说了算”。如果当事人尊重律师的服务理解律师的工作,就是收费低一点都没所谓。如果当事人要求律师保证案件结果甚至要求律师去“勾兑”,这种当事人就是付费再高都应该回绝。拍着胸脯保证的律师不靠谱,要求律师拍着胸脯保证的当事人更不靠谱。
4、看收费
当事人对于律师正常收费没有“过激反应”的都属于正常当事人,当事人如果对收费提出太多条件,例如要求律师刑事案件风险代理或者民事案件纯风险代理的,这就要小心。当事人极有可能试图不花钱或者不正常花钱就要你的服务,不尊重律师劳动的人往往骨子里不认可法律尊严。
5、看言谈
当事人对律师行业表示认可,这种当事人可以帮他。当事人对律师行业明显存在偏见,认为律师没什么用,自己找律师只是为了走程序,甚至说自己认识谁谁谁,这种当事人最好“不合作”。律师不应该让对自己不信任的人尊重自己,这些当事人还是建议他们去找谁谁谁吧。
6、看情绪
当事人如果是“苦大仇深”型或者“愤世嫉俗”型,说明他们是这个社会的“弱势群体”,按照一些基层警察的理解“弱势群体”很容易是潜在的“不稳定分子”。人家都说“不稳定分子”,你如何能够帮助他们?除非你愿意做“人权律师”——对于贫困人口我出于同情,宁可代理法援案件。
余安平,广东卓凡(仲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广东卓凡律师事务所刑事部秘书长,广东省律师学院讲师团成员、广东省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惠州市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惠州市律师协会扫黑除恶案件辩护代理业务指导委员会委员。余律师还是惠州市重大决策风险评估专家库专家、惠州市“七五”普法讲师团成员、惠州市仲恺高新区“七五”普法讲师团成员、惠州市宪法宣讲团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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