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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再熬夜

(2018-08-24 12:21:24)
标签:

拒绝熬夜

浪费上午

分类: 随笔

昨晚熬夜,一位老乡向我推荐认识几位老乡,并接洽一位刑事案件当事人。熬夜的代价是浪费今天上午的时间,宰予“昼寝”曾被孔夫子痛骂“朽木不可雕也,粪土之墙不可圬也”,看来我也该检讨自己了。

以后形成“原则性规定”,除了办案不得不加班,任何时候不应该迟过23点入睡。就是有天大的事,可以第二天上午找我。工作日晚上不参加聚会,即使有天大的事可以在中午或者周末。休息日尽量陪家人,或者出游或者图书馆看书,即使老乡朋友高兴“浮一大白”也以小酌为宜,尽量红酒而不是白酒。

大家真的找我有事,来我办公室喝茶,或者江北我家附近茶庄喝茶。有老乡朋友尊重我,好茶叶好茶具我欢迎,其他逐渐非我所好。每年农历正月与十月,我做东请老乡分别聚聚,只谈感情不谈工作。

拒绝再熬夜,天大的事还有明天。为了晚上两三个小时牺牲第二天一上午,窃以为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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