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夕,牛郎织女“晒”相会
(2018-08-17 17:4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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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夕牛郎织女强奸 |
分类: 随笔 |
又到“七夕”,中国人的“情人节”。有人说“牛郎是强奸犯”,深圳律师朋友谭仲萱提出异议,认为不构成“强奸”。我也提出补充意见:
1、牛郎藏起织女的衣服,并不能使得织女不能反抗或不敢反抗。
2、牛郎只是借藏起织女的衣服与之搭讪,向织女求婚而不是求欢。
3、织女穿好衣服梳洗完毕,出于同情而不是出于恐惧答应嫁给牛郎。
4、织女嫁给牛郎后双方系事实婚姻,发生性关系属于你情我愿情到浓时。
还有律师朋友提出“织女是神仙”,牛郎只是凡人,没有强迫织女的法力。也有律师朋友认为,织女从穿好衣服到去牛郎家完全是自由身,她既没有飞走也没有拒绝与牛郎结婚,说明织女与牛郎发生性关系纯属自愿。
许多人对牛郎织女“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很赞叹,一年见一次面的“留守夫妻”如同农民工。其实牛郎织女每天相会——君不见“天上一日,人间一年”?我们在地上看他们一年一相见,其实人家两夫妻天天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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