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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可以骚,你不可以扰

(2018-07-29 23:07:49)
标签:

性骚扰

性侵害

婚外性行为

分类: 法律

最近网络两大热点,一个是“假疫苗事件”,另一个则是“性骚扰(性侵)事件”。鉴于“假疫苗事件”我会在下周二接受惠州电视台采访会专门阐述,这次就只谈“性骚扰事件”。

她可以骚,你不可以扰

我的一位律师前辈说得好——最有魅力的女生,让男人“有想法,没办法”。女生如何迷人如何风骚,那是他们的事情——她可以骚,你不可以扰。即使要发生一些故事,那也必须是两情相悦,违背女方意志也就从故事变成事故。

一些人包括一些律师把“性骚扰”与“婚外性行为”混为一团,认为“性骚扰”是官府打压“异见分子”的“大杀器”,他们忽视了“性骚扰”极有可能变成性违法甚至升格为性犯罪,而“婚外性行为”则属于“你情我愿”情感行为,如果说存在损害则是损害了配偶的性权利。即使对方是“老情人”,即使对方是“青楼姑娘”,只要对方“不愿意”,很容易成为“性骚扰事件”,此时暴露的不仅有侵权人的傲慢,更有侵权人的无知——不要以为有了博士头衔甚至新闻博士头衔就不是法盲,民商法博士都可能是刑法法盲。

她可以骚,你不可以扰

我对卖淫嫖娼构成治安处罚持谨慎质疑态度,认为卖淫嫖娼只要不强迫、不涉及未成年人、不涉及公权力,都可以宽容。大量单身男女与分居男女的性需求,需要通过正常方式满足,这也是“人性化”需要。即使是“入罪”,我支持强迫卖淫入罪,并不支持组织卖淫与容留卖淫入罪。不过,引诱未成年人卖淫嫖娼、对公职人员的性贿赂,应当入罪,这才能保护未成年人,并约束公权力。

我对“性骚扰(性侵)”则持全面反对态度,甚至鄙夷骚扰者。没本事让人家接纳你,只能通过“简单粗暴”的“性骚扰”,这种人是社会正常发展的毒瘤。这种人一旦尝到权力的滋味,如果是小农民则会欺负女知青、留守妇女,如果是小文人则会欺负女学生、女实习生、女同事。比看到一些“知识分子”批判官僚系统有板有眼——谁能保证他们尝到权力的滋味不会比这些官僚更贪婪更凶狠?没有对女性的尊重,长期处于权力饥渴状态的“文化人”可能在拥有些许权力后更可怕。文化人最好的职业是“不从政”。“文足以饰非,智足以拒谏”的“读书人”,一旦掌握了权力,谁能保证比那些“屠狗辈”更加“仗义”?

她可以骚,你不可以扰

爱美是女人天性,也是男人本色。她即使再性感再风骚,只要她没有发出邀请或暗示,干卿底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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