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安平、胡永升与邬海龙律师探讨某院长贪污受贿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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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法律 |
6月26日上午,广东唯品律师事务所刑事部主任邬海龙律师造访广东卓凡(仲恺)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同该所余安平、胡永升律师交流某法院院长贪污受贿案。广东主要办理刑事案件的律师不多,3位律师都是以办理刑事案件为主, “闭门交流”很容易形成共鸣。
3位律师根据监察部门的起诉意见书,从犯罪构成要件出发,对各项指控逐一“分解”,认为大部分指控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对于证人证言,余律师不仅质疑其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而且质疑逻辑性——作为公司普通员工,“你怎么知道”公司名为借贷实为行贿?余律师还认为单凭证人证言不能定罪,“证据优势原则”不适用于刑事案件。胡律师认为一些指控建立在大量的猜测基础上,这些猜测显然不能作为定罪依据。邬律师提出“举重以明轻,举轻以明重”,一些所谓贪污受贿案件犯罪嫌疑人不承认,相对人又缺乏证据,即使是民事案件都难以被支持,何况刑事案件?这样一来,我们就可以否定掉大部分有罪指控,然后针对不能否定的有罪指控再做轻罪辩护。
余律师表示,本案在充分阅卷的基础上会提交给广东卓凡律师事务所刑事部(以下简称卓凡刑事部)讨论,通过疑难案件分析会的方式甚至模拟法庭的方式完善辩护意见。卓凡刑事部成立于2013年4月,每年组织疑难案件分析会、经典案例分享会、最新法律学习会与刑事论坛。余律师代理的茂名523.4公斤毒品案件省高院二审改判免死、惠阳邱某等贪污案撤诉案件与免于刑事处罚案件、大亚湾3700万元敲诈勒索案改变罪名轻判14个月,都曾经过刑事部疑难案件分析探讨。
附:个人简介
余安平,广东省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惠州市律师协会扫黑除恶案件辩护代理业务指导委员会委员、惠州市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广东卓凡律师事务所刑事部秘书长、惠州市“七五”普法讲师团成员、惠州市宪法宣讲团成员。
胡永升,广东卓凡律师事务所刑事部成员、惠州市仲恺高新区“七五”普法讲师团成员、广东卓凡(仲恺)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团队成员。
邬海龙,广东唯品律师事务所律师、刑事部主任,河源市人民检察院监督员、河源市职业技术学院兼职法学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