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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对律师网友相待,律师当然网友相报

(2018-06-10 20:08:25)
标签:

网友相待

网友相报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分类: 法律

最近有一位“网友”问我为何对她的业务不积极,为何我们团队小胡律师不愿意与她联系。我的回复是——你对律师网友相待,律师当然对你网友相报。

加律师微信,时常留言互动,这就是“网友”。既然是网友而不是客户,律师当然是“看心情”决定是否继续交往,一言不合就可能是拉黑。那些加了律师微信超过3个月,从来不与律师谈案件委托的,只能是“网友”,而且是一些“蹭免费咨询服务”的网友。几千元的咨询费都想省掉,这样的“网友”即使有委托需求那也不是我们这些“老律师”的客户。越是那些“想省钱”的人越难缠,即使办理了委托收取了费用,也会被他们“烦死”,似乎律师只代理他的案件。曾有一位“网友”请我办案,签署合同后就要求我提交每周工作计划,甚至要我每天都能汇报结果——一看这就是“冒充大老板”的客户,律师只做这位老兄一家的案件,他能出多少钱买断律师未来半年的服务?我当机立断解除代理关系,这种“牛人”不是我们的服务对象,还是另请高明吧。

现在法律考试都可以“开卷”了,那些以为“翻书”就可以办案”咨询“就可以“跨界”的“牛人”该歇歇了。法律服务本就是“良心活”,律师更是风险规避专家,那些“伤害”律师“良心”的人,那些让律师承担风险甚至“只有风险没有成本”的人,显然不是我们的客户,我会很客气告诉他——对不起,我很忙,最近没有档期。对于那些“跨界”咨询的,我干脆回答——我是刑事辩护律师,这些民商案件多年没有接触了。

不能对律师以诚相待,如果让律师对他们以忠相报?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前提是你用心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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