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团队的几个发展阶段
(2018-04-20 22: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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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团队发展阶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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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团队,需要角色互补。
最简单的角色互补,是办案律师与助手之间的角色互补。此时办案律师带着助手会见、阅卷,提出辩护方向。助手则协助会见、检索相关法律规定与裁判文书,并按照办案律师的指引精细化阅卷、撰写法律文书初稿。开庭时,办案律师“主刀”,助手“递刀”。办案律师要鉴定意见,助手就拿出鉴定意见及质证意见。办案律师要张三的讯问笔录,助手就拿出张三的讯问笔录及阅卷意见。办案律师与助手的“双角色”配合,是刑事辩护团队最小集合,也是刑事辩护团队初级阶段。
比“双角色”配合“高一个年级”的角色互补,是增加一个辅庭律师(文案律师)角色。辅庭律师承担起原属于助手的文案任务,即相关法律规定与裁判文书检索、按照办案律师的指引精细化阅卷、撰写法律文书。此时助手则承担起协助会见、协助阅卷、协助开庭等任务。我不赞同办案律师不会见、不阅卷只管开庭的割裂式分工,那样会使得办案律师不能清楚整个案件。辅庭律师不出庭,用他的理论功底保证刑事辩护团队的文案水平。这3种角色互补,已经是刑事辩护团队的“工作组”。
再“高一个年级”的角色互补,有3种方式。一种是把律师助手“分拆”为授薪律师与律师助理。授薪律师协助办案律师会见、阅卷、出庭,律师助理负责各种不需要律师到场的程序性辅助性事务,例如收发文书。另一种是把辅庭律师“分拆”为文案律师、技术律师。文案律师负责相关法律规定与裁判文书检索、按照办案律师的指引精细化阅卷、撰写法律文书,技术律师负责“疑难问题研究”,提出各种建设性针对性意见。有这种“技术律师”的存在,刑事辩护团队才有能力办理“大案要案”。第三种方式是把出庭律师“分拆”为“核心律师”与“普通律师”,前者负责“大案要案”或者带领普通律师办案,后者则办理各种刑事案件。这样的刑事辩护团队可以具备4种角色,也可以同时具备6种角色,这已经是刑事辩护团队的“中级阶段”。
刑事辩护团队的高级阶段,则要从“技术律师”中“分拆”出营销律师、谈判律师与培训律师,甚至增加“行政管理专家”角色。刑事辩护团队需要有专人“市场营销”,需要专人洽谈收费,需要专人“业务培训”。这么种角色的律师存在同一个团队,则行政管理不应该由 “核心律师”兼职,而是要交给年薪数十万甚至上百万的“行政管理专家”。这样的刑事辩护团队,也就从游击队、小兵团走向“大兵团作战”阶段。
刑事辩护团队建设,我不赞同“资本主导”或者“营销主导”,我赞同“办案主导”。这样的刑事辩护团队才会关注办案质量,而不是市场效果,这样的刑事辩护团队才具有核心竞争力。法治的进步,应该寄希望于律师辩护业务能力,而不是资本市场运作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