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律师余安平简介(讲座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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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余安平律师广东卓凡(仲恺)律师刑事辩护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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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安平律师,广东省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律师学院刑事讲师、华南师范大学律师学院特邀评委,惠州市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广东卓凡律师事务所刑事法律事务部秘书长、广东卓凡(仲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与资深刑事辩护律师、惠州市“七五”普法讲师团成员、中华全国毒品犯罪辩护联盟广东分部秘书长、《人民禁毒》杂志推荐毒品辩护律师。
余安平律师执业证号14413200910499268,联系电话0752-3179796、0752-3170788,移动电话13725087936,传真0752-3170799,电子邮箱redfoxzhuof@126.com,新浪博客“一梭烟雨-余律师”。余律师还是搜狐历史专栏作者,新浪博客元老博主,阅读量超过200万。
余安平律师早年毕业于华中师范大学,后从教于湖北黄冈中学。2008年加盟广东卓凡律师事务所,2013年发起成立广东卓凡律师事务所刑事部,2014年参与成立广东卓凡(仲恺)律师事务所。余律师获得2012~2013年度惠州优秀仲裁代理人,2014年度广东省青年律师演讲活动总评审一等奖,2015年度惠州市律师技能大赛法律援助类第一名。先后参与编写了《惠民一家的法律生活》、《软法之治的乡土实践》等著作。
余律师还是惠州电视台“以案说法”、“惠城法治”与惠州电台“午间说法”、“直播惠州”栏目特邀嘉宾,参与发起了“惠声公益普法网络直播”平台。余律师办案闲暇撰写的大量文章,《死刑辩护,律师需要什么样的辩护策略》、《律师“无罪辩护”的四种情形》、《审前辩护的蜕变:从有限辩护到有效辩护》、《“打飞机”为什么不构成违法犯罪?》、《刑事侦查阶段,律师“七件事”》等文章先后被信息时报、中国律师、中国律师网、中国律师商学院、尚格法律人、我在抱柱、律脉、今日头条等转发或转载。余律师崇尚“审前辩护”特别是“捕前辩护”,擅长“无罪辩护”或“以无罪辩护争取轻罪判决”,还在“中南刑辩论坛”、“中国刑事律师大讲堂”、“东方刑辩之江论坛”、“文瑞律师实务论坛”、“毒辩大讲堂”等律师微信群开展过十余次讲座与点评。
余安平律师办理的部分经典案件有:
◆2009年江西萍乡王某交通肇事不批捕案。
◆2010年龙川县张某等5名保安员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缓刑案。
◆2010年博罗县马某破坏军事通信案无罪辩护判处7个月案。
◆2011年惠州市惠城区张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无罪辩护判处1年案。
◆2011年龙川县叶某故意伤害罪一案不批捕。
◆2012年惠州市钱某非法拘禁罪二审改判案。
◆2012年惠州市胡某非法经营罪二审改判缓刑案。
◆2012年惠州市仲恺高新区叶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一案(死猪肉2.65万公斤)无罪辩护判处有期徒刑1年案。
◆2013年惠州市惠城区曾某强奸不起诉案。
◆2013年深圳市福田区刘某逃税罪不批捕案。
◆2014年深圳市罗湖区吴某冒充警察招摇撞骗无罪辩护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案。
◆2014年惠州市惠城区解某涉嫌盗窃公司财产不批捕案。
◆2015年惠州市惠阳区邱某贪污受贿案无罪辩护第一次撤回起诉第二次免于刑事处罚案。
◆2015年惠州市惠城区叶某网络雇凶杀人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案。
◆2016年惠东县台湾商人张某职务侵占30多万元不批捕案。
◆2016年深圳市张某2435.5万元网络诈骗案无罪辩护判处有期徒刑1年半案。
◆2016年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戴某盗窃案无罪辩护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案。
◆2017年茂名王某制造毒品524.3千克二审改判死缓案。
◆2017年河源谢某组织卖淫罪无罪辩护法院改变罪名判处有期徒刑1年8个月案。
◆2017年惠州李某抢劫案,判处缓刑案。
◆2017年惠州龙某盗窃案,判处4个月拘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