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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如何避免当事人借请客吃饭规避咨询费?

(2017-04-21 15:04:39)
标签:

律师饭局

免费法律咨询

我很忙

分类: 文集

    律师咨询有偿服务已经成为行业惯例,特别是入职满5年的资深律师。不过,许多当事人却习惯通过请客吃饭来规避支付咨询费,这让律师很为难。律师如何坚持有偿服务的行业原则,又不失礼节,是个难题。律师从业5年以上,基本都从生存期进入发展期甚至稳定期,有自己相对稳定的案源,当然不缺几顿饭。此时,律师能够出来参加饭局,更多是对主人的尊重。

    律师当然是尽量避免接受当事人请客吃饭,法律咨询尽量安排在自己的办公室,或者借助微信来完成。律师“不好约”,才有自己的身价。不过,律师在三种情况下不能拒绝参加饭局。第一种是自己的亲戚朋友或老师同学陪同,“不看僧面不佛面”,参加饭局是对亲戚朋友或老师同学的尊重。第二种是自己的“贵人”陪同,帮助过自己的人就是自己的“贵人”,参加饭局表明自己重感情、懂感恩。第三种是有“重要人物”参加,例如地方领导、媒体记者、社会名人、企业高管,与他们通过饭局交流也是借助他们展示自己的业务能力与人格魅力。

    律师参加饭局能够“不谈工作”当然最好,如何不能推脱“谈工作”,那就饭桌上提供一般性法律咨询服务,而专业性较强的法律咨询服务还是要求当事人来律师办公室面谈。律师办公室提供咨询服务,可以直接向“代理案件”发展。不能推脱的饭局,那就在咨询服务上“分开档次”,而且咨询服务仅限于口头服务——律师润笔费用或者出场费用,不可以突破行规。

    一些当事人试图通过请客吃饭来规避咨询费,精明的律师当然是“能推就推”。律师参加不能“推”的饭局,一方面是尊重“陪客”,另一方面是展示自己的业务能力与社交能力。但律师不会因为一顿饭就将可以收费数千元甚至数万元的“专业咨询服务”当成“吃人嘴短”的对价,否则只能是律师自跌身价。通过亲戚朋友或老师同学找到律师,应该是律师更尽职办事的“背书”,而不是律师廉价服务甚至免费服务的条件。律师需要清楚自己的服务有成本,完全可以通过“我很忙”将各种不太重要的饭局推开。律师平时太忙,需要多一些时间陪伴家人。

    律师也不应该与当事人频繁见面,即使是正在代理案件的委托人。律师的时间很宝贵,只有微信、电话不能解决的重大问题才需要“面谈”,毕竟律师最宝贵的是时间成本。当然,与当事人“面谈”,能够不一起吃饭尽量不要一起吃饭,一句“我很忙”不仅是婉拒的“法定事由”,也显得律师有许多案件等着自己去办,这就需要当事人注意每次交流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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