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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梭烟雨-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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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不能放弃七种人的“感情交流”

(2017-03-29 09:13:17)
标签:

感情交流

有效交流

七种人

分类: 文集

    要求放弃“无效交流”文章很多,特别是针对“时间贵重”的律师等专业技术人士。不过,许多交流却是律师不可以推辞。律师不能放弃以下“七种人”交流,这才能不失本心。

    1、亲人

    律师首先是人,然后才是法律人,因此与亲人交流必不可少。工作之余,陪陪家人与亲属,既是舒缓工作压力,也是密切亲缘关系。亲人需要陪伴,不管你钱多少不管你官多大。周末带着亲人外出走走,特别是远方的亲戚过来顺便聚聚,都是一种真情流露。

    2、同学

    我们那一代人多半是独生子女,即使不是独生子女也严重缺少兄弟姐妹陪伴,同学关系恰恰给了我们手足之情。从小学到大学,总有一些同学难以忘怀,总有一些同学感情醇厚至今。大家知根知底,也就没有多少客套。同学有空过来,需要陪伴。

    3、老师

    读书多年,许多老师与我们都是亦师亦友,见到老师就见到了青涩年华懵懂岁月的自己。我对我的老师向来敬重,包括实习律师时期的老师,是他们帮助我们成长。我可以与任何同行、同时称兄道弟,但对我的老师一直谨守弟子之道。与老师不仅需要定期感情交流,更需要时时接受教诲。

    4、贵人

    我们刚出道时,总是遇到重重困难,每次化险为夷也多半有贵人相助。只要是帮助过自己的贵人,都应该感恩,尤其是“微时”施以援手的贵人。许多场合的饭局我都没空参加,但如果有我的贵人在场,我一定会赶来,既是尊重我的贵人,也是尊重我自己。

    5、高人

    律师听说有前辈高人出席的聚会,一定要积极参加。“盛名之下无虚士”,高人必然有其高明之处。与他们交流,可以看看他们如何思考如何展示自己。与高人交往多了,自己也容易变成高人。许多邀请我出席的聚会或论坛,我都会询问一下有哪些高人到场,再来决定是否调整时间。

    6、报人

    律师的宣传推广,很大程度上需要报人(媒体人)来帮衬。许多朋友说百度搜索我“余安平律师”很容易,是否与百度有工作联系。其实这些搜索,多半是因为报人采访报道我的缘故,他们的新闻稿件很容易被网络搜索到。律师应该多与报人交流,他们需要“爆料”、“案例”,我们需要“推广”。

    7、善人

    本文所言的善人,是指“惠州好人赵喜昌”这样的助人为乐者,他们是社会风气优化的积极推手。律师特别是刑事辩护律师经常接触各种犯罪分子,很容易沾染戾气,这就需要借助“善人”身上的阳刚之气来消解。那次去博罗普法,听说赵喜昌过去,我立马自告奋勇做他的司机,这种场合对我来说也是一种熏陶。

    律师需要放弃“无效交流”,但对于上述七种人的交流应当积极参加。律师不要求是高尚的人,但要求是理性的人、严谨的人、感恩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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