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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前检察官幺宁辞职做律师,律师的有幸还是不幸?

(2017-03-16 17:15:38)
标签:

重庆前检察官幺宁

私德有亏

公诉人职业道德

律师职业道德

分类: 法律
   重庆前检察官幺宁辞职做律师的新闻,在网上引起普遍关注。幺宁为众人所熟悉,不是因为她曾是“全国十佳公诉人”,不是因为她在重庆“打黑案件”中办理涉黑案件9件共305人,而是因为在“重庆李庄案”中作为公诉人指控李庄“妨害作证罪”,更是因为幺宁跳开起诉书指斥李庄“嫖娼”。
重庆前检察官幺宁辞职做律师,律师的有幸还是不幸?
   如果说幺宁支持起诉包括对李庄的起诉都属于“职务行为”,那么幺宁跳开起诉书指斥李庄“嫖娼”就是“个人行为”甚至属于“诽谤”行为。当年陈琳帮袁绍写文章即《为袁绍讨豫州文》痛骂曹操,却被曹操理解为“职务行为”,曹操击败袁绍后继续尊重陈琳。而孔融痛骂曹操特别是指斥曹操把袁绍的儿媳妇改嫁给曹丕,却被曹操杀戮,这被曹操理解为“个人行为”。幺宁代表公诉机关支持公诉没有问题,属于各为其主。但幺宁跳开起诉书指斥李庄个人品行,不得不让人怀疑此人“私德有亏”。
    幺宁辞职做律师,当然是她的个人自由。这一方面说明律师行业很能吸引“有志之士”寻求发展,另一方面也说公检法人员与律师之间并非“风马牛不相及”。我与公检法人员交流时经常说,你们在位时应该为改善律师执业环境做些努力,一不小心你们就会出来做律师,这些限制性制度也会限制你们。幺宁在位时,可曾考虑到某一天她也会从律师对立面转向律师同一阵营?大量公检法人员出来从事律师行业,值得庆贺,这是“法律共同体”的组织基础。
    幺宁辞职出来做律师,既是律师的有幸,也是律师的不幸。即使是幺宁这样极端敌视律师的“前官员”也主动出来从事律师行业,说明律师行业有着光明的发展前提。幺宁这样“私德有亏”的“前官员”进入律师队伍,会不会污染律师行业风气,也是安全隐患。公诉人支持公诉是职务行为,越能充分阐述公诉意见的合理性合法越能体现他们的价值。但公诉人在法庭上“诽谤”被告人,这就是个人道德缺失——幺宁不能坚守公诉人的职业道德,还能坚守律师的职业道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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