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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梭烟雨-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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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声诲色公益普法网络直播”总结不足

(2017-03-12 21:19:09)
标签:

惠声诲色

公益普法网络直播

东江时报江勇龙

分类: 随笔

“惠声诲色公益普法网络直播”前天晚上举行第二期活动,取得不错的效果。不过,也存在一些不足。“公益普法网络直播”应该更专业更规范,这就需要充实各专业组。“惠声诲色”是直播开始时临时名字,可以在逐步完善后换上正式名称。

1、成立策划组,协助策划人江勇龙记者寻找创意、完善构思。策划组成员应该由社会经验丰富、思维敏捷的媒体人、法律人组成。

2、成立撰稿组,负责公益普法网络直播文稿的撰写、修改。撰稿组成员应该由文笔生动、知识丰富的法律人、媒体人组成组成。

3、成立导演组,负责公益普法网络直播主持人、嘉宾律师的选任与协调。导演组成员应该由擅长组织协调的媒体人、法律人组成。导演组成员一般不参加直播,而是对参与直播的主持人、嘉宾律师进行业务帮助。

4、成立嘉宾组,由参与公益普法网络直播的嘉宾律师组成,按照其业务特点进行搭配,每次直播活动2-3名嘉宾律师出镜。

5、成立主持组,由参与公益普法网络直播的媒体人、法律人组成,按照其业务特点进行搭配,每次直播活动1-2名主持人出镜。

6、成立宣传组,由参与公益普法网络直播的媒体人、法律人组成,负责宣传预告发布、现场拍照、直播发布、宣传通稿撰写等事务。

7、成立联络组,由参加公益普法网络直播的媒体人、法律人组成,负责联系承办单位、直播场地、直播参与单位、赞助单位。

各专业组派出1-2名成员参与“直播筹备委员会”,负责公益网络直播的决策、协调等事务。组织委员会由总策划人江勇龙召集,直播活动开始前两周开展筹备活动。公益普法网络直播的宣传预告、宣传通稿,参与直播的全体成员都应该积极转发,并借助媒体、自媒体扩大宣传。公益普法网络直播,欢迎热心公益的媒体人、法律人及商业届、文化节人士参与。公益普法网络直播,也欢迎律师事务所等机构承办、协办或参与。公益普法网络直播,应该走向正规化、制度化,从而保证长期性、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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