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中午在顾问单位老锦记与几位文化界朋友小聚,谈到律师的发展历程,我将其解释为初级阶段的“犬科律师”与高级阶段的“猫科律师”。犬科动物特性是时常处于戒备状态,例如狗、狼。猫科动物特性是只要目标不在捕食范围内或者已经吃饱了,基本是懒洋洋享受安逸,只有捕食时才突然进入戒备状态,例如狮子老虎。
初级律师是“犬科律师”,他们需要经常处于戒备状态来保证自身健壮并保证食物充足,甚至不得不“居安思危”考虑明天是否有食物而囤积粮秣。那些总是“在路上”的律师基本都是“犬科律师”,他们奔走于办案机关与办公室之间。曾有律师前辈说我太忙碌,应该象她一样以读书、旅游、弹琴、瑜伽为主业,饮食也应该素雅清淡为主。我只好回应说,十年后我才有资格如此。
高级律师是“猫科律师”,他们主要时间是“休养生息”,办案只是休息之余的健脑运动。我一位同事就是如此,主要时间是钓钓鱼旅旅游,每年办案不超过十宗,每年收入两三百万。我辈最多是出去办案顺便欣赏路边的风景,他是出去欣赏风景顺便把案子办了——去北京仲裁开庭半天,北京旅游一周。还有一位律师朋友,不是在格陵兰岛看雪就是在西班牙看海,羡煞旁人。他们已经处于“严重挑食”阶段,喜欢那些“肉多”的“猎物”。
“犬科律师”到“猫科律师”,既是执业律师技术逐渐精湛、人脉日益丰厚的必然结果,也是执业律师舍弃一批“小案件”抓住一批“大案件”的发展历程。当执业律师走过了生存期、发展期进入稳定期甚至成熟期,他们需要有所“舍”,他们最高昂的是时间成本。
其实律师在日常生活中也应该是“猫科”动物,处于工作状态则高度戒备,处于休息状态则应该放松下来,所谓“文武之道一张一弛”。那些把工作上的戒备特征带入生活中的,被称为“职业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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