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下午3点,惠州律师协会维权委员会委员、惠州律师协会公共法律委员会委员、惠州律师协会刑事委员会副秘书长、广东卓凡律师事务所刑事部秘书长、广东卓凡(仲恺)律师事务所律师余安平,应惠州电视台记者何雄邀请,做客“以案说法”栏目,解析集资诈骗。
“以案说法”主持人张琨向余律师介绍,某老板宣称有重大项目,投资50万元则5年后可以获得350万元回报,并鼓励投资者发展下线,每发展一名下限投资人则可以奖励10万元。小陈是该老板公司员工,也有发展下线。主持人张琨问,该老板是否构成犯罪?小陈谁否构成犯罪?这种发展下线是否属于传销?市民朋友如何才能避免上当受骗?
余安平律师认为,该老板这种虚构事实自称有重大项目来骗取他人投资款的行为,数额较大,已经构成集资诈骗罪。小陈作为公司员工,如果知道这是老板骗钱行为或者根据经验猜测到这是骗钱行为,则也构成自己诈骗罪,但处于从属地位,应该属于从犯。如果小陈受教育不多、阅历不足,根据他的经验不能识破这属于诈骗犯罪,则他仅仅是该老板集资诈骗的工具,不构成犯罪。本案中发展下线的行为,属于骗取更多的投资款,而不是以发展“人头”的方式来直接敛财。因此,本案发展下线的行为只是诈骗的一种方式,不属于传销行为。
对于市民朋友如何避免上当受骗,余律师讲到他去年经办的一桩案例。一位香港老板自称获得从大亚湾向香港出售沙土的项目,投资100万元则3年后可以获得300万元回报,要求与惠州一位老板合作。该老板找到余律师,余律师陪同去大亚湾考察该项目,提出了几个问题。第一,如果真有这样超额的投资回报机会,香港老板为何不找自己的亲戚朋友投资或者申请项目贷款?第二,该香港老板自称获得相应的政府批文,能否提供批文原件并陪同去政府查询?第三,该香港老板自称是从另一家国企手中获得经营权,能否陪同去改国企查询?那位香港老板不能回答这些问题,显然是一场诈骗行为。余律师告诫广大市民朋友,存在超额回报的投资十之八九都是诈骗,有这等好事人家完全可以把机会交给亲戚朋友或者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甚至向担保公司借款。任何人声称有政府批文由地皮证书有房产证书,你都可以要求他陪同你去政府部门查档,那些批文与证件是真是假一查便知。投资有风险,多一份细心少一些烦恼。当然,重大项目投资风险把控最好委托给律师,再高明的骗局在律师尽职调查面前都会现出原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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