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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质疑动机”的逻辑前提

(2016-09-04 13:53:39)
标签:

不质疑动机

罗伯特议事规则

阴谋论

主观动机

客观效果

分类: 随笔

  “不质疑动机”是罗伯特议事规则中“文明发言”的要求之一,主张“对事不对人”、“就事论事”。罗伯特议事规则包括十二条原则,即动议中心原则、主持中立原则、均会均等原则、立场明确原则、发言完整原则、面对主持原则、限时限次原则、一时一件原则、遵守裁判原则、文明表达原则、充分辩论原则、多数裁决原则。“不质疑动机”属于不质疑动机中“文明表达原则”的重要组成部分,“文明表达原则”还包括不得人身攻击、不得质疑他人习惯与偏好。

   “不质疑动机”存在的逻辑前提是“相互尊重”,议事参与者“文明表达”,这才能查明事实、充分交流,最终形成多数决议。倘若这种“辩论”不是“议事”或者不是为了形成“多数裁决”,那么“不质疑动机”也就失去了基础。如果“辩论”只是“隔空对话”甚至一方挑衅另一方,“文明发言”的条件都不存在,更遑论“不质疑动机”。例如庭审中,公诉人天然认为被告人有“犯罪动机”,辩护人天然质疑被告人的“犯罪动机”,刑事犯罪需要寻求“主客观相统一”。同样,民事侵权方面,受害人也认为侵权人有“损害他人的动机”。

    正常的会议讨论或者学术交流,当然需要遵守“不质疑动机”。但如果是脱离事实对他人进行攻击,这就涉嫌侵权行为,再大谈“不质疑动机”只能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岂能是“我可以结怨,你必须报德”?遵循“费尔泼赖精神”,需要双方都有“绅士风度”,需要平等对话、充分辩论。对别人要求“费尔泼赖精神”,对自己“快意恩仇”,如何能够不让别人“质疑动机”?

我经常在博客与微信拉黑访客甚至好友。对于出言不逊的、自己没有原创文章的、限制我阅读他文章的,我就对他“质疑动机”,认为属于“恶意骚扰”,至少违反了“对等原则”,轻则警告重则拉黑。敢于在他的博客责骂我的,无论是“左左”还是“右右”我都会“打回去”或者开博逐条批判。我可以“不打第一枪”,但“战斗打响”必然不遗余力追求“战而胜之”。不少博客好友都是“血战”出来的,所谓“不打不相识”——高手只会尊重有实力的对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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