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王宝强婚变:中国婚姻家事律师的春天

(2016-08-16 09:24:23)
标签:

王宝强婚变

婚姻家事律师

婚后财产约定

离婚财产分配

家庭财产继承

分类: 法律
      王宝强婚变,经纪人宋喆与娇妻马蓉通奸,引起巨大影响。“有钱人”如何避免“婚变”财产受损失,成为婚姻家事律师新的研究课题。
      我每年代理婚姻家事案件两三单,虽然只是刑事案件的六七分之一,却也有些案件无法推辞。也曾帮“有钱人”起草过婚后财产协议,重申婚前财产属于一方个人所有,明确登记在一方名下的财产或一方账户的存款其本人所有,一方债务属于由其本人承担。后来又加上“忠诚条款”,任何一方由与他人发生婚外性行为,则受害方有权以此为由向法院起诉离婚,违反忠诚义务的一方须放弃全部婚后财产。然后当然是帮助他们律师见证,并将婚前财产附后。
     “有钱人”需要避免婚变财产受损,要么象李泽楷“不婚”,要么需要考虑签署“婚后财产协议”与“忠诚协议”。普通人结婚,那是“合伙过日子”,需要共同承担家庭生活成本特别是抚养小孩的成本。“有钱人”结婚,那是“共同投资”,他们“不差钱”。曾有婚姻家事律师同事说,他只代理1000万以上的婚姻家事案件,只服务“有钱人”。随着“有钱人”越来越多,“婚姻家庭”逐渐成为生活的一小部分而不再是生活的全部,也许婚姻家庭律师会在婚后财产约定、离婚财产分配、家庭财产继承等方面越来越受重视——“有事找我律师”会成为“有钱人”的标准语言。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