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晚,广东卓凡律师事务所刑事法律事务部举行第一期“卓凡刑事论坛”,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十佳法官”、刑一庭李汉加主讲“法官视野下的刑事辩护”。“卓凡刑事论坛”在滨江公园广东卓凡律师事务所会议室举行,卓凡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王永平律师主持会议,惠州市中级法院刑一庭马文星法官助理与卓凡刑事法律事务部全体成员参加了交流。

主讲人李汉加法官从自己与同事经办的案件出发,讲述法官尤其是二审法官对刑事辩护律师的态度,更多是期待这些律师“有想法”、“有说法”,帮助法院查明事实。随着法治建设的深入与错案追究制度的完善,法官“不怕律师提观点”,只要不重复不要不离开事实与法律。最受法官欢迎的律师,应该是擅长质证的律师,法庭辩论应该是庭审质证的延续。律师与公诉人的观点不一致,只要有理有据,特别是抓住定罪或量刑的细节,很容易被法官接受。李法官还提到了自己做出的某故意杀人罪无罪判决案件,认为如果有律师参与,本案也许在一审阶段就解决,无需进入二审程序。法官即使内心确信被告人构成犯罪,也需要排除合理怀疑。

在交流过程中,重点探讨了非法持有毒品与运输毒品的定性问题。李汉加法官认为非法持有毒品的“持有”是一种有效控制状态,往往是没有其他犯罪目的;运输毒品则是一种输送状态,需要输送目的。刑事法律事务部成员律师、广东卓凡律师事务所杨择郡主任认为,运输毒品应该是一种商业目的,为第三人服务,自己吸食毒品或准备自己吸食毒品,即使从惠州携带到拉萨,也应该是非法持有毒品;准备输送给他人,即使是从家里送到家门口附近也应该是运输毒品。大家还对毒品的“动态持有”进行了阐述与探讨。

此外,李法官还与大家一起探讨了法官调查权、举证责任分配、非法证据排除、口供证明效力、证据瑕疵与证据漏洞区分、鉴定意见采信、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证明效力、重大案件全程录音录像等问题,大家结合自己的办案经验相互交流。论坛在热烈讨论中结束,会议主持人王永平律师建议李法官每年至少参加两次“卓凡刑事论坛”,与大家分享自己的故事与感悟。李法官很愉快接受邀请,并愿意与同事一起同律师多一些业务探讨。

“卓凡刑事论坛”经过一段时间的酝酿,借鉴珠三角地区其他“刑事论坛”正式开办。“卓凡刑事论坛”采取“闭门会”、“精英会”模式,邀请法官、检察官、警官、法学专家、律师同行等,定期进行理论探讨与业务交流,密切法律共同体联系,提高刑事辩护水平。“卓凡刑事论坛”形式自由,内容宽松,不回避敏感话题,不深入纯粹理论,以具体案件为基础进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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