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天价虾”店主与接案民警该当何罪?
(2015-10-12 23:3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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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天价虾强迫交易罪抢劫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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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4日晚上,南京的朱先生和四川的肖先生,说在山东青岛的“善德活海鲜烧烤”用餐时都被宰了,而且宰的离谱,一份“蒜蓉大虾”,点餐时菜单上的标价是38元,但到结账时,店主却要按照每只虾38元来收费,多的一盘虾要收到1500多块钱。两桌客人跟烧烤店老板的不断争吵声,引来了不少围观的人,有人建议他们,不如留下正常价格的饭钱赶紧逃走,无奈之下,朱先生和肖先生两家人觉得这个方法可行,决定赶紧逃离这个是非之地。后来两人就作势要想离开,店老板就拿了一个大棍子,一边指着两位客人一边威胁要是敢再走就要打他们。报警后,接案民警认为不属于他们管理范围。在民警调解下,肖先生和朱先生分别给了烧烤店老板800元和2000元的餐费之后才得以脱身离开。本案在网络上吵得沸沸扬扬,一些律师认为仅仅是商业欺诈行为,一些律师认为是诈骗犯罪,还有一些律师认为是强迫交易犯罪。本律师的观点很明确,应该构成抢劫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