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去法院,法官朋友问我可曾想过担任法官,因为广东省准备试点从律师中选拔法官。我回应说目前当然不会去做法官,不过十年后可以考虑。朋友取笑我说,钱赚够了再做法官。目前我法官朋友每年处理的案件是我的十倍以上,但是收入只有我的几分之一,显然目前我是不愿意改行去做法官的,或者说做法官对于一般律师而言没有任何经济上的吸引力,而目前三十来岁正是花钱的关键时期。不过,十多年后我已经“不差钱”,那么改行做法官未尝不可,正好可以凭借自己丰富的办案经验实现自己“公平审判”的理想。
年轻律师缺少的是经验后金钱,他们去当法官一方面难以“司法公正”,另一方面难以抗拒金钱诱惑,简单一点说他们很容易“成事不足败事有余”变成司法腐败的牺牲品。资深律师不一样,他们已经功成名就,上千万甚至上亿的身家,使得他们具有常人有没有的金钱免疫力。他们出任法官,必然不是求利而是求名,需要的是功德圆满的幸福收尾。
既然做官不是为了发财,那么选拔官员尤其是关键岗位的官员就不应该从低收入人群中入手,他们面对金钱的诱惑相对于高收入人群很难抗拒诱惑。“穷人”应该从商,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发财致富;“富人”才可以从政,他们对于金钱的渴望显然不如对民声那样关切。看看那些落马的贪官污吏,多半是出身贫寒家庭,他们更容易被“糖衣炮弹”摧毁。贫寒家庭出身的孩子不乏佼佼者,他们有着对财富天然的欲望,这种精神用在商业经营上很容易创业成功变成“老板”或者“高官”,这也是草根家庭、低学历家庭、贫困家庭产生“老板”众多的原因。不过,这些人一旦从政做官,则对财富的渴望变成贪腐的推动力,也就很容易被金钱俘虏。
穷人缺钱,那么就经商创业。富人缺名,那么就从事慈善或者从政。两者之间相搭配,这才是理想社会。以法官为例,如果从执业十五年以上且身家数千万的律师中遴选法官,岂不比从大学刚毕业的青年才俊中选拔法官更有办案经验更能抗拒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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