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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文明的“三大支柱”

(2012-12-17 17:34:11)
标签:

中国

传统文化

三大支柱

王道

霸道

文化

分类: 随笔

   建立在军事基础上的文明,一旦军事强势消失就被摧毁,这就是马其顿帝国、蒙古帝国;建立在制度基础上的文明,一旦制度被毁灭就被摧毁,这就是希腊城邦、罗马帝国。而建立在思想文化基础上的文明,则可以不停“整合”甚至“吸纳”、“同化”外来入侵者,这就是中国传统文明。即使是在中国全境沦为异族之手的蒙古时代、满洲时代,依旧是“华夏正统”被完整保留。

   中国传统文明的“三大支柱”,那就是“王朝”正朔、“国史”编修和“法典”制定,长期以来从未中断。“王朝”正朔讲究的是“正统观念”,从夏商周“三代”时期一直到明清时期,历代都是采取“王朝正朔”理念,即使是偏安王朝例如蜀汉、东吴、南唐。而少数民族建立的王朝例如北魏、元朝、清朝,也是向汉文化“寻根”,从而融入中国文化体系内。既然是“受命于天”的“正统王朝”,那么这些朝代就必须接受“汉法”,从而即使“崖山之后再无中国”,也有另一个胡汉联合的“新中国”存在,而希腊之后再无希腊,罗马之后再无罗马。

   中国“国史”编修从《史记》到《明史》从未中断,即使是蒙元时代也编写了《宋史》,满清时代也编写了《明史》,所谓“鉴前世之兴衰,考当今之得失”。如果说汉高祖吸取秦朝灭亡教训只是让陆贾著作《新语》,那么后来朝代则是将编修前朝历史作为“可以知兴替”的一面镜子。新王朝编写旧王朝历史,这既是对旧王朝“正朔”的尊重,也是对避免重犯错误的重要方式。将前朝视为“伪政权”,焉不知否定历史就是否定自己?

   中国“法典”制定从先秦《法经》、《秦律》到《大明律》、《大清律》,也是从不中断,当然包括《元律》、《大清律》。如果说中国“法典”的开创者是魏国李悝,那么后来的“法典”只是在前朝“司法实践”基础上的逐步“完善”,从而使中国法律治理是建立在几千年的实践经验之上,而不是“横空出世”。

   中国传统文明的“三大支柱”在1949年以后都被毁灭——如果说民国政府依旧“善待”满清从而视其为“前政府”,民国政府编写了《清史稿》、编纂了“六法全书”,那么人民政府则是“一把火”将这些传统文明“烧得精光”。如果说“崖山之后”中国依旧有王朝正朔、国史编修、法典制定,那么1949年以后中国已经沦为没有根基的流浪民族,如同凯末尔革命以后的土耳其。在“无法无天”的“自由时代”,中国失去了自己的精神家园,沦为强权的奴隶,因为他们只信奉“枪杆子出政权”的“霸道”而不是“仁义治天下”的“王道”,“霸王道杂之”的“汉家法度”荡然无存。

   今天的中国需要“找回自己”,就应该重新建立起“三大支柱”,一方面将民国政府视为“前政府”而不是“伪政府”从其政治实践中吸取营养,另一方面编修《清史》、《民国史》客观评价前朝,而且要根据数千年司法实践尤其是“六法全书”颁布《中国法典》,从而将新政权建立在数千年历史的基础上,而不是割裂历史沦为中国文化叛徒。中国政府和中国政党,首先是中国的,然后才是现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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