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已经只剩下不到3个小时,在书桌前边听怀旧金曲边作周年回顾。
如果说2010年是我完整的律师执业年(2009年9月开始执业),那么2011年则是完整的周边拓展年(2010年11月购车)。如同2009年岁末豪情万丈告诉老婆新年发展目标是“年收入”多少多少,2010年岁末规定了自己的“年收入”目标,那么新的一年不再是“量增长”,而应该是“质提升”,那就是从“斩将夺旗”的“诉讼操刀手”逐渐向“运筹帷幄”的“企业分析师”转型。
2011年,笔者先后代理了30多单案件,超过去年三分之一。如果说2010年的诉讼比较传统(仅有一个知识产权案件属于专业性较强的案件),那么2011年则逐渐进入建筑工程、医疗侵权、融资纠纷等特殊诉讼行业。自己的开庭对手,也从去年初次遭遇合伙人,变成今天多次遭遇“师伯”、“师爷”级的资深律师,包括事务所老板。与他们的对庭,开始逐渐消除了我们业务恐慌——既然惠州头面律师我都可以不多下风,那么针对其他律师我当然可以从容不迫。
如果说去年的案件我只是普通的“案件律师”,那么今年我开始脱离对“案源律师”严重依赖,逐渐闯出自己的一条发展之路。固然,走自己的路很艰辛,但是我可以完整的接触整个案件,甚至通过非诉讼方式予以解决——而且,我也可以自行决定是否接案、如何收费、是否需要“打点”。我也逐渐发现,原来律师可以象法官、仲裁员一样,将矛盾双方拉到办公室进行调解,然后制作“调解协议”并对协议签名进行“律师见证”,从而起到同样的诉讼或仲裁效果。既然律师被称为“在野法曹”,那么我们完全可以“提前介入”完成矛盾解决,以避免诉累。
今天最大的收获,当然是不再担心下个月没有进账——每个月该来的总会到来,而且不会太少。此外,我逐渐可以有自己的案源,从而可以周末无需加班,也不用太多应酬,从而可以有完整的周末陪伴家人。约上朋友,几家人“自驾游”成为一种生活方式。固然,我会因此而失去一些案件,但是周末陪在孩子身边,留给孩子一个愉悦的童年,这种幸福对于我们这些职场人士而言,本就是最大的奢望。
不过,2011年我在案件拓展方面还是进展不令人满意,而且发展顾问单位方面收获不够,那么新一年就应该在“案件拓展”和“顾问服务”方面取得有效成果。如果说2010年主要任务是买车,2011年主要任务是还贷,那么解决了车子房子压力后,我新一年的任务就是“全面发展”,逐渐为自己的业务转型甚至未来转向实业投资做好准备。
2011年最后3个月收入不如前面几个月,这是一种遗憾,我也在反思自己的得失。新一年开始,也许需要花上更大的精力,将自己的眼光从惠州逐渐转向周边。许多群体案件的代理,其实收费是次要的,重要的是人脉的铺成。2012年就要来到了,我相信会有一个好的收成,无论是作为娴熟的诉讼律师还是作为热心的法律服务者,有付出总会有回报。
新的一年,还有许多客人要会见,许多乡镇要奔走,趁着在广东过年,还是将自己的朋友圈子逐渐铺开吧——作为在广东创业的湖北人,需要付出比本地人更大的代价才能获得职场稳定,这既是挑战也是机遇。趁着我们还有热情,那么我们就应该为明天的幸福下定决心并行动起来。
执业律师其实是商人化的文人,因此需要养成认真阅读的好习惯。因此,去图书馆借书、上网浏览博文、与文人思想流,也就成为必要的安排。曾记得大学时谈论“快乐”时,我说“人生有三乐,王天下者不与存焉:寄情于山水田园之间,得二三子与之游,观书品海天”。今日思来,若有此“三乐”,夫复何求。
十几年前上大学时,最欣赏的是罗素的名言“三种感情支配着我的一生:对爱情的渴望,对知识的追求,对人类不行无可遏制的同情”。其实,罗素的话是可以看做识分子的最高追求,那就是个人的幸福和自身的发展,与对人类的关怀联系在一起。每次从事公益活动时,我总是在告诉自己,就算是积德吧。我们不能成为知识的奴仆,更不应该成为金钱的奴仆,因为“人是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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