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我们广东卓凡律师事务所举行了第四十次文化法龙,邀请惠州两家上市公司的法务经理(总监)给全体律师和嘉宾讲授《企业法律顾问工作思路与要求》。作为律师,诉讼是基本功,也就是迈出了做律师的第一步,或者说可以成长为一名好兵。可是,律师要取得长足的发展,就必须向非诉讼发展,或者说好兵要进步就必须用将军的要求规范自己。
企业法律顾问,不同于一般的诉讼律师,那就是从“应诉”走向“预防”。企业在没有请专门律师作为法律顾问之前,往往只是把律师看做出庭诉讼的委托代理人,而不是法律专业的专门顾问。一旦律师进入专门公司,就需要从通常的最低层面“法律诉讼”转向高一级层面“合同审查”、再高一级层面“法制宣传与培训”、“知识产权”、“公司投资、并购与治理”、“涉外法律服务”,直到最高层面“公司经营决策参与及规章制度审查”。律师一旦融入公司,就必须象老板一样思考,不仅规避法律风险,更要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使其走向正规化、专业化。
笔者目前主要是从事一般诉讼(刑事、婚姻家庭、人身财产、公司劳动四大类),虽然也参与了诸如县供电局之类的公司法律顾问事务,但是从来没有为上市公司或者集团公司服务过。根据目前大型公司的发展路径,逐渐会走向“业务外包”模式,即将法律事务外包给大型律师事务所,将财物事务外包给大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将翻译事务外包给专业翻译公司,将物业服务事务外包给专业物业管理服务公司。律师要想抢到市场份额,单纯依靠单枪匹马的冲杀或者偶尔的律师合作,已经起不到关键作用,必须要形成一定的团队,提供综合性服务。
上次,所里的同时表示想邀请我参加他们交通事故律师组(他们需要一名熟练律师负责法律把关),我考虑到自己业务目前不能形成规模,还是婉言谢绝(不过答应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因为我的法律功底和诉讼技能在所里的年轻律师里还是不错)。昨天,博罗县认识的一位保险公司法务员也想邀请我参加他们交通事务、医疗事务团队,并表示有老板愿意出资并提供案源(想拉几名律师成立新的律师事务所,我的一名对手律师推荐了我)。我考虑到在本所有着相当的发展空间,也是婉言回绝(不过答应“外部合作”,即他们提供案源,我愿意联合同事一起完成案件,并按照规定予以酬谢)。毕竟,一方面我还是年轻律师,需要成长时间;另一方面,挂靠在一间大型律师事务所,能够获得更多的发展空间。我能够参加市司法局组织的一系列活动、能够在市电视台做节目、能经常为地方报纸写评论,固然与我自己分不开,但是没有卓凡所这一平台,毫无疑问我会很难获得自我展示的机会。
我们拍档李律师提到东莞有一些公司可以做常年法律顾问,但是顾问费太低,我一直在犹豫。听了两位老总的讲授,我觉得我有必要接下这些顾问案件,即使不能有太多的收益,至少可以作为切入大中型公司服务的机会。诉讼案件所占的比例,应该不断减少。如果说去年我的任务是案件数量至少要达到每月两件(后来超额完成任务),那么今年的任务这应该调整为顾问单位超过5家。公司业务这一款,必须逐渐成为律师服务的中心环节。“万金油”的律师服务,必须被专家化得律师服务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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