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是中国的奥运年,也是中国的灾难年。从年初的冰雪灾害,到3月份的西藏骚乱,从4月份的胶济铁路火车相撞事件到5月份的四川大地震,一桩桩扣人心弦。
在这一次次抗击社会灾害过程中,广大解放军指战员、青年志愿者何热心的海内外募捐者,都毫无疑问是新时期最可爱的人。我们的政府也逐渐能够熟练应对这一切社会危机。可以说,这是数十年来尤其是近十年来民生建设、民主发展的成果。在这里,笔者对在这半年的灾难中表现积极的人和事充满着感激。社会的发展,是我们千千万万普通人相互关怀何共同努力的结果。
不过,我对地方政府在这一些灾难面前的表现不太满意。为什么不可以防范于未然?
我是深受法家思想影响的小知识分子,对于韩非子的“督责之术”向来感兴趣。我们要真正消减这一切社会危害,就应当多杆齐下,职能机关(气象部门、地震部门、情报部门)、公益机关(民政部门、社保部门)、社会力量(志愿者组织)都应该行动起来。我们总是依赖中央的救援,总是等待军队的介入,长此以往,地方政府如何建立社会信任?
我是主张严厉督责的,毕竟天灾更多是人祸。山西矿难,就应该撤换山西省委书记、省长;湖南郴州停水停电火车停开,就应该撤换郴州市委书记、市长;胶济铁路火车相撞,就应该撤换铁道部长、济南铁路局长;西藏骚乱,就应该撤换西藏公安厅长、拉萨公安局长;四川地震灾害,就应该撤换国家地震局局长、四川地震局局长。只有这样,这些管理这才会把下属工作的好坏与自己的升降联系在一起,先行督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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