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谈美国会计准则下收入确认
(2011-07-27 15:29:09)
标签:
财经 |
分类: 投资 |
当下列条件满足时,公司获得并实现或可实现收入。(1)公司依据交易的条约实施,从而按照合约规定获得收取和拥有款项(2)公司将确实收到并实现对公司来有价值的形式的款项。收入确认一般包括两个概念:收入获得与收入实现或可实现。当收入实体已实际上完成应做的有权代表收益的利益时,收入可以考虑为获得。当钱收到或客户因卖方依合同约定履行其责任而有法律义务付款时,可以确定收入为可实现。简单来讲,就是对于买方而言要提供了产品或劳务,对于客户而言需根据收到的产品或服务支付相应的款项,则收入成立。
收入确认四个基本原则:
- 收入确认四个基本原则:(1)交易发生有可信证据;(2)交付或实施已确定发生;(3)价格是固定或可确定的;(4)收款是可以保证的。其中原则(1)与(2)是与公司获得收入相关的;而(3)(4)是与收入实现相关的。
对于卖方而言,可信证据可以约束卖方履行必要义务并促使买方确认意识至其价值;对于卖方而言,一旦确认意识到其价值,卖方应有义务支付与客户提供的价值等值的款项。在这四个确认原则中,值得要注意的是,针对原则(2)衍生出建筑合同收入确认,针对(3)又衍生出复合性交易收入确入。
- 对于复合性交易,在确认收入时需要考虑收入分开确认的可能性。这种交易部分交付有明确的方式,如提供服务、授权许可和交付产品等;
由于复合性的收入是根据(3)衍生过来的,因此在考虑收入分开确认时,需要考虑
- 已交付物品对客户有单独的价值;
- 存在未交付的物品的公允价值客观和可靠的证据;
作为复合性的交易需要关注的是交付的形式,一般来讲,不同类型的交易自然交付的形式也不一样,因此作为复合性的交易的特征就是多次交付,另外对于每一次交易的公允价值需要有依据并予以可靠的衡量。一般已交付的公允价值都是找公开市场第三方可供参考的证据。尽管复合性交易的总额与合同的交额保持一致,而这个公允价值并不一定合同约定的每一项交易的价格。如果上述两个条件不满足,那么收入就会延期确认。
- 建筑合同属于一类特殊的交易,有形资产的建造和制造的单独的服务合同,包括设计,采购,工程,建造管理。在会计核算时,可以有三种方法:完工百分比/合同完成法/零毛利法。采用何种方法是一项会计决定。当供应商在某一段时间履行其职责,并且客户能在整个实施期间收到价值,因此可以考虑使用交付中的比例实施模型。即按实施发生及基于发生某点实施的价值确认收入。当完工成本估计,完工进度是合理可靠的,则优先使用完工百分比。如果企业内部控制存在问题或估计不可能取得情况下,建议用合同完成法,也就是收入在客户最终确认收到服务时予以确认。
- 在评估一项交易是否符合收入确认的条件时,需要逐个交易分析,所有合同条款均予以考虑,包括多个合同和补充合同,以及非合同性条款。
- 收入一般核算分录:
(1)确认收入
(2)与客户结算,开具税务发票
(3)核销未开票应收
(4)收到客户汇来款项
- 核销应收预收款项
- 我们来看看中国会计准则中的,收入确认四个原则:(1)企业己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己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4)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5)相关的、己发生的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中美会计准则下的收入确认原则对比:
- 一致性:PRCGAAP下的(1)(2)应当与USGAAP(3)说的一个意思;PRCGAAP下的(3)(5)应当与USGAAP(2)说的一个意思;PRCGAAP下的(4)应当与USGAAP(4)说的一个意思;
- 区别:
就收款而言,PRCGAAP用的是“很可能”,美国会计准则用的是“合理保证”;两者在程度上是不一致的。从概率上讲,“很可能”一般是指“60%-90%”,而“合理保证”一般指“90%-95%”相当于基本确定。
就交易实质而言,USGAAP强调有相关的证据如合同、契约等,PRCGAAP对此并未强调。
从以上简单对比,可以看出USGAAP在收入确认方面显得更为谨慎,并强调公允价值。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