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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案例点评 |
预存话费送手机,看似一项优惠益民的促销,实际却暗藏陷阱,让你不知不觉中落入了霸王条款的圈套。在315消费电子投诉网(www.315ts.net)上,不少消费者对于电信运营商预存话费送手机中存在的霸王条款提出了异议:
一、移动公司预存花费赠手机玩文字游戏
本人于2008年1月份参加移动公司-辛松路营业厅的预存话费送手机活动。获赠手机为摩托罗拉,当时工作人员讲,如果参加活动手机号码不使用获赠手机,亦可收到每月25元的花费返还,但08年4月份发现返还的花费又扣回去了,经过与10086和辛松路营业厅了解,工作人员称我没有将参加活动手机号码与获赠手机绑定使用。我仔细研读当时订立合同才明白移动公司在玩文字游戏,合同主要条款如下:”参加本次活动次月起的3个月内,客户每月均需使用参加本活动时所用手机号码及活动中所购手机进行至少一次的本地通话,方可获得话费返还。。。。
上文的一个“及”,传达给我的意思是我只要保证参加活动手机号码与获赠手机通话即可,而当时工作人员也是这样答复我。
今天致电10086
服务小姐告诉我要机卡匹配使用,试想:如果合同中表明要机卡匹配使用或者机卡绑定使用每月至少一次,应该任何人都不会对合同条款产生误解或者歧义吧!
钱不是很多,但这是一个每天净利润2亿人民币的大公司对其忠诚客户的愚弄!
请问,如此损失该由谁来负担?
原文网址:http://www.315ts.net/ts/viewtousu.asp?id=167253
二、预缴话费送手机,话费没了!
我在4月份办理了移动公司的预存话费送手机的活动,当时客户经理给我介绍业务时没有明确该部手机只能用我的号码,我预存了4000元话费,客户经理送我一部三星手机,但使用后,发现手机座充充电器有问题,多次联系客户经理后,一直未处理,我考虑不影响使用就算了,就没再提此事。
8月份我出差到北戴河,由于业务较多,话费较高,移动公司短信通知我欠费30元,并准备停机,当时我联系客户经理(已更换),即使话费高我预存的金额还应该有,客户经理告诉我因号码和手机没有捆绑使用,没有返我已缴的话费,我当时提出当时并没有说明此事,况且我一直使用移动手机未更换,未果。通过网上查询,发现已经3个月没有返钱了,很生气,多次联系。最终客户经理答复没办法解决。我预存的话费就这样没了?移动公司也应该有商业信誉吧,本来此项活动的目的是为了保有目前的客户,但这样做是不是适得其反呢?
原文网址:http://www.315ts.net/ts/viewtousu.asp?id=138745
三、联通隐瞒相关内容霸王条款欺诈
本人于2006年1月5日在济南联通办理了存话费送手机业务,同时业务人员给我办理了齐鲁世界风168套餐和10元免接听及3元彩铃业务。当时告知我只要办理的号码消费满996元即可返回预存的498元购机款,其他并未告知。今天7月5日出帐日到了,我去办理退款的济南市山大路营业厅,对方告知我未消费购996元,且相互系统数据不符(售后显示扣款已满,前台显示仅消费600多元)。每个月济南联通扣我168+10+3=181元的费用,6个月共计1086元。怎么可能没有消费完996元话费呢?难道扣我的1086元钱都不是我给联通的吗?如果联通认为我没有消费完那么好,请退还我相应的差额(双倍赔偿)以及两次去办理业务的务工费和交通费,并在媒体公开道歉或其他补偿(拒绝在使用联通服务)!
原文网址:http://www.315ts.net/ts/viewtousu.asp?id=127683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知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像以上电信运营商的行为,笔者认为电信运营商应该退回用户相应费用。然而,在实际执行中,很多时候消费者的投诉都得不到合理的处理,营运商的霸王姿势往往让他们感到无可奈何,毕竟在国内,消费者还是最弱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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