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黑龙江省面试需反超几分、才能翻盘的计算办法
(2013-05-05 09:42:17)
标签:
教育 |
分类: 虎哥谈面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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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成绩计算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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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 |
专业科目考试 (1)报考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等部门特殊职位的人员,需分别参加《公安专业基础知识》、《检察专业基础知识》、《审判专业基础知识》、《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岗位基础知识》等专业科目笔试考试。专业科目每科满分为100分。 (2)报考涉密等部门特殊职位的人员,需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 笔试总成绩按百分计。 (1)一般职位考生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2 (2)参加公检法司专业科目考试的考生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2+申论成绩×2+专业科目考试成绩)÷5 (3)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考生的笔试总成绩计算办法另行确定。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70%+面试成绩×30%。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考职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能测试及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分别依次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面试成绩、专业科目考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
2013黑龙江省面试需反超几分、才能翻盘的计算办法
-----------虎哥于2013年5月5日
第一种算法:二科考生笔试分数没有折合前的算法:
假设1:第1名考生笔试分数没有折合前为A、面试分数没有折合前为C
假设2:笔试分数没有折合前、第1名笔试分数,超出第2名笔试分数5分
备注:这种没有折合前5分的差距,在历年笔试相邻名次中,差距算是极大的,极其罕见的,一般相邻名次,笔试分数折合前的分数差距都在2分左右,对于招考6人以上的公安或监狱职位,一般笔试分数折合前的分数差距都在0.5分左右
即:A-B=5分(笔试分数没有折合前)或(A÷2)-(B÷2)=2.5分(笔试分数折合后)
第2名则若需反超:公式推导如下:
第2名考试总成绩(B÷2)×70%+D×30%)>第1名考试总成绩(A÷2)×70%+C×30%
↓
(B÷2)×70%+D×30%>{(B+5) ÷2}×70%+C×30%
↓
0.35B+0.3D>0.35B+1.75+0.3C
↓
0.3D>1.75+0.3C
↓
D>5.83333333+C
由此得知、若第1名笔试分数(没折合前)超第2名5分,则第2名面试成绩需反超5.83333333分(按照没折合前100分计算)
第二种算法:二科考生笔试分数折合后的算法:
假设1:第1名考生笔试分数没有折合后为A、面试分数没有折合前为C
假设2:笔试分数折合后、第1名笔试分数,超出第2名笔试分数2.5分
备注:这种折合后2.5分的差距,在历年笔试相邻名次中,差距算是极大的,极其罕见的,一般相邻名次,笔试分数折合后的分数差距都在1分左右,对于招考6人以上的公安或监狱职位,一般笔试分数折合后的分数差距都在0.25分左右
即:A-B=2.5分(笔试分数折合后)
第2名则若需反超:公式推导如下:
第2名考试总成绩B×70%+D×30%>第1名考试总成绩A×70%+C×30%
↓
B×70%+D×30%>(B+2.5)×70%+C×30%
↓
0.7B+0.3D>0.7B+1.75+0.3C
↓
0.3D>1.75+0.3C
↓
D>5.83333333+C
由此得知、若第1名笔试分数(折合后)超第2名2.5分,则第2名面试成绩需反超5.83333333分(按照没折合前100分计算)
综上所述、各位考生就可以自行计算需反超或保位的面试分数
第一种算法:若某考生笔试分数没折合前的落后的笔试分差为A、面试需反超的分数差为B(按照面试没折合前100分计算)
则:B>A×(5.83333333÷5)
即:B>A×1.16666667
第二种算法:若某考生笔试分数折合后的落后的笔试分差为A、面试需反超的分数差为B(按照面试没折合前100分计算)
则:B>A×(5.83333333÷2.5)
即:B>A×2.33333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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