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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梭的“教育与手工劳动相结合”

(2013-10-23 22: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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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卢梭的“教育与手工劳动相结合”

LIULIANGHUA

今天修改有关卢梭的教育哲学中的“手工劳动教育”:

到了十二、三岁的时候,可以让孩子既学会“农业劳动”又要学会“手工劳动”。手工劳动的目的不是为了让他成为一个手工匠人,而是为了让他成为一个自由人。“在人类所有一切可以谋生的职业中,最能使人接近自然状态的职业是手工劳动;在所有一切有身分的人当中,最不受命运和他人的影响的,是手工业者。手工业者所依靠的是他的手艺;他是自由的,他所享受的自由恰好同农民遭受的奴役形成对照,因为后者束缚于他的土地,而土地的产物完全凭他人的支配。敌人、贵族、有势力的邻居或一场官司,都可以夺去他的土地;人们可以用各种各样的方法利用他的土地去折磨他;然而,不论在什么地方,谁要是想折磨手工业者的话,他马上就捆起行李走掉了。”[1]卢梭认为,掌握一种手艺虽不能使人发财致富,但是,有了它,就可以不需要财富。



[1] 卢梭认为,“无论他是贫或是富,是强或是弱,只要他不干活,就是一个流氓。”详见:卢梭.爱弥儿[M].李平沤,.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85:262.

 

发现网上有一份《爱弥儿》的阅读笔记。转帖到这里。如果有人想引用其中某些重要观点,可以核对卢梭的原著或译著。

 

附录:《爱弥儿》笔记

http://book.douban.com/people/wanwangemini/annotation/1277811/

第一卷
出自造物主之手的东西,都是好的,而一到了人的手里,就全变坏了。

论自然的教育
我们生来是软弱的,所以我们需要力量;我们生来是一无所有的,,所以需要帮助;我们生来是愚昧的,所以需要判断的能力;我们在出生的时候所没有的东西,我们在长大的时候所需要的东西,全都要由教育赐与我们。

这种教育,我们或是受之于自然,或是受之于人,或是受之于事物。我们的才能和器官的内在的发展,是自然的教育;别人教我们如何利用这种发展,是人的教育;我们对影响我们的事物获得良好的经验。是事物的教育。

一旦把教育看成是一种艺术,,则它差不多就不能取得什么成就。因为,它要成功,就必须把三种教育配合一致,然而这一点是不由任何人决定的。我们殚思极虑所能做到的,只是或多或少地接近目标罢了;不过,要达到这一点,还需要有一些运气咧。

我们生来是有感觉的,而且我们一出生就通过各种方式受到我们周围的事物的影响。可以说,当我们一意识到我们的感觉,我们便希望去追求或者逃避产生这些感觉的事物,我们首先要看这些事物使我们感到愉快还是不愉快,其次要看它们对我们是不是方便适宜,最后则看它们是不是符合理性赋予我们的幸福和美满的观念。随着我们的感觉愈来愈敏锐,眼界愈来愈开阔,这些倾向就愈来愈明显;但是,由于受到了我们的习惯的遏制,所以它们也就或多或少地因为我们的见解不同而有所变化。在产生这种变化以前,它们就是我所说的我们内在的自然。

论好的社会制度
自然人完全是为他自己而生活的;他是数的单位,是绝对的统一体。只同他自己和他的同胞才有关系。公民只不过是一个分数的单位,是依赖于分母的,它的价值在于他同总体,即同社会的关系。好的社会制度是这样的制度:它知道如何才能够最好地使人改变他的天性,如何才能够剥夺他的绝对的存在,而给他以相对的存在,并且把“我”转移到共同体中去,以便使各个人不再把自己看作一个独立的人,而只看作共同体的一部分。

论出生的婴儿
我们生来就是有学习的能力的,不过在生下来的时候什么也不知道,什么也不明白罢了。我们的心灵被束缚在不完善和不成熟的器官里,甚至对它本身的存在也感觉不出来,初生的婴儿的动作和啼哭,纯粹是出于机械的效果,其中是没有什么意识和意志的。

论啼哭
这些啼哭,人们认为是一点也不值得注意的,然而从其中却产生了人和他周围的一切环境的第一个关系:用来构成社会秩序的那条长长的锁链,其第一环就是建造在这里的。

论如何使孩子保持适当的欲望
...一旦明白了这个原理,我们就可以很清楚地看到我们是在什么地方离开了自然的道路的;我们要看一看,要坚持这条道路应该怎样办。

孩子们不仅没有多余的力量,甚至还没有足够的力量来满足大自然对他们的要求;因此,必须让他们使用大自然赋予他们的一切力量,这些力量,他们是不至于随便滥用的。这是第一个准则。

一切身体的需要,不论是在智慧方面或体力方面,都必须对他们进行帮助,弥补他们的不足。这是第二个准则。

在给他们以帮助的时候,应当只限制在他们真正需要的时候才帮助他们,绝不能依从他们胡乱的想法和没有道理的欲望,因为,胡乱的想法不是自然的,所以即使不使它实现,也不会使孩子们感到难过。这是第三个准则。

应当仔细研究他们的语言和动作,以便在他们还不知道装佯的年岁时,辨别他们哪些欲望是直接由自然产生的,哪些是由心里想出来的。这是第四个准则。

这些准则的精神是,多给孩子们以真正的自由,少让他们养成驾驭他人的思想,让他们自己多动手,少要别人替他们做事。这样,尽早就让他们养成习惯,把他们的欲望限制在他们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他们就不会尝他们力不从心的事情的苦头了。

论言词的教育
如果他们的辞汇多于他们的概念,他们会讲的事情多于他们对这些事情的思想,那就是一个很大的弊病。


2012-10-25 11:39:38  回应


第二卷
卢梭在第二卷谈论的是人生的第二个阶段:二岁到十二岁时的儿童(“不会说话的人”)时期。这个时期的孩子理性还没有成长起来,但是欲念已经开始发展,所以不应当用概念训导他们,而是要让他们感受到自然的规律和自身的柔弱,同时让孩子享受有节制的自由,让他的需求与他的能力相对应。同时要培养孩子的体格,让孩子理解自己的身体和周围事物之间的关系。
论痛苦与快乐
我们不可能知道绝对的幸福或绝对的痛苦是什么样子的,它在人生中全都混杂在一起了;我们在其中领略不到纯粹的感觉,不能在同一种情况下感受两种不同的时刻。正如我们的身体在变化一样,我们心灵的情感也在继续不断地变化。人人都有幸福和痛苦,只不过是程度不同而已。谁遭受的痛苦最少,谁就是最幸福的人;谁感受的快乐最少,谁就是最可怜的人。痛苦总是多于快乐,这是我们大家共有的差别。在这个世界上,对于人的幸福只能消极地看待,衡量的标准是:痛苦少的人就应当算是幸福的人了。

一切痛苦的感觉都是同摆脱痛苦的愿望分不开的,一切快乐的观念都是同享受快乐的愿望分不开的;因此,一切愿望都意味着缺乏快乐,而一感到缺乏快乐,就会感到痛苦,所以,我们的痛苦正是产生于我们的愿望和能力的不相称,一个有感觉的人在他的能力扩大了他的愿望的时候,就将成为一个绝对痛苦的人了。

那么,人的聪明智慧或真正的幸福道路在哪里呢?正确说来,它不在于减少我们的欲望,因为,如果我们的欲望少于我们的能力,则我们的能力就有一部分闲看不能运用,我们就不能完全享受我们的存在;它也不在于扩大我们的能力,因为,如果我们的欲望也同样按照更大的比例增加的话,那我们只会更加痛苦;因此,问题在于减少那些超过我们能力的欲望,在于使能力和意志两者之间得到充分的平衡。所以,只有在一切力量都得到运用的时候,心灵才能保持宁静,人的生活才能纳入条理。

论柔弱
我们说人是柔弱的,这是什么意思呢?“柔弱”这个辞指的是一种关系,指我们用它来表达的生存的关系。凡是其体力超过需要的,即使是一只昆虫,也是很强的;凡是其需要超过体力的,即使是一只象,是一只狮子,或者是一个战胜者,是一个英雄,是一个神,也是很弱的。不了解自己的天性而任意蛮干的天使,比按照自己的天性和平安祥地生活的快乐的凡人还弱。对自己现在的力量感到满足的人,就是强者;如果想超出人的力量行事,就会变得很柔弱。因此,不要以为扩大了你的官能,就可以增大你的体力;如果你的骄傲心大过了你的体力的话,你反而会使你的体力因而减少的,我们要量一量我们的活动范围,我们要象蜘蛛呆在网子的中央似地呆在那个范围的中央,这样,我们就始终能满足我们自己的需要,就不会抱怨我们的柔弱,因为我们根本没有柔弱的感觉。

论主奴关系
人啊!把你的生活限制于你的能力,你就不会再痛苦了。紧紧地占居着大自然在万物的秩序中给你安排的位置,没有任何力量能够使你脱离那个位置;不要反抗那严格的必然的法则,不要为了反抗这个法则而耗尽了你的体力,因为上天所赋予你的体力,不是用来扩充或延长你的存在,而只是用来按照它喜欢的样子和它所许可的范围而生活。你天生的体力有多大,你才能享受多大的自由和权力,不要超过这个限度;其他一切全都是奴役、幻想和虚名。当权力要依靠舆论的时候,其本身就带有奴隶性,因为你要以你用偏见来统治的那些人的偏见为转移。为了要按照你的心意去支配他们,你就必须按照他们的心意办事。他们只要改变一下想法,你就不能不改变你的做法。所有接近你的那些人,只要设法控制你所控制的人或控制你所宠爱的人的思想,只要设法控制你的家属甚至你自己的思想,即使你有泰米斯托克里那样的才情,这些大臣、僧侣、军人、仆人、饶舌的人以及小孩子,也能在你的军队中把你象一个小孩似地加以指挥。你真是徒劳心力:你真正的权力绝不能超过你身体的能力。一旦要用他人的眼光去观察事物,你就要以他人的意志为自己的意志了。

论自由、教育与社会的关系
只有自己实现自己意志的人,才不需要借用他人之手来实现自己的意志;由此可见,在所有一切的财富中最为可贵的不是权威而是自由。真正自由的人,只想他能够得到的东西,只做他喜欢做的事情。这就是我的第一个基本原理。只要把这个原理应用于儿童,就可源源得出各种教育的法则。

在偏见和人类的习俗没有改变人们的自然倾向以前,孩子和成年人之所以幸福,完全在于他们能够运用他们的自由,不过,在童年时候这种自由会受到体力柔弱的限制。一个人只要自己能够满足自己的需要,因而愿意做什么就做什么,这样的人才是快乐的人;生活在自然状态中的成年人就是这个样子。如果一个人的需要超过了他的力量,这个人即使爱怎样做就怎样做,他也是得不到快乐的;生活在自然状态中的孩子就是这个样子。即使在自然状态中,孩子们也只能享受部分的自由,正如成年人在文明状态中也只能享受部分的自由一样。我们每一个人都因为不能不依靠他人,所以从这一点上说我们是又柔弱又可怜的。我们本来是要做成年人的,而法律和社会又把我们变成了孩子。达官,富人和国王,全都是小孩子。他们看见别人殷勤地去减轻他们的痛苦,就产生了一种幼稚的自大心理,并且以得到别人的照料而感到骄傲,他们没有想到,如果他们是成人的话,别人是不会对他们如此殷勤的。

这些看法很重要,可以用来解决社会制度的一切矛盾。有两种隶属:物的隶属,这是属于自然的;人的隶属,这是属于社会的。物的隶属不含有善恶的因素,因此不损害自由,不产生罪恶;而人的隶属则非常紊乱,因此罪恶丛生,正是由于这种隶属,才使主人和奴隶都互相败坏了。如果说有什么方法可以医治社会中的这个弊病的话,那就是要用法律来代替人,要用那高于任何个别意志行动的真正力量来武装公意。如果国家的法律也象自然的规律那样不稍变易,不为任何人的力量所左右,则人的隶属又可以变成物的隶属;我们在国家中就可以把所有自然状态和社会状态的好处统一起来,就可以把使人免于罪恶的自由和培养节操的道德互相结合。

论自私与理性
我们把这一点作为不可争辩的原理,即:本性的最初的冲动始终是正确的,因为在人的心灵中根本没有什么生来就有的邪恶,任何邪恶我们都能说出它是怎样和从什么地方进入人心的。人类天生的唯一无二的欲念是自爱,也就是从广义上说的自私。这种自
私,对它本身或对我们都是很好和很有用处的;而且,由于它不一定关系到其他的人,所以它对任何人也自然是公允的,它的变好或变坏,完全看我们怎样运用和使它具有怎样的关系而定。自私是受理性的支配的,所以在理性产生以前,应当注意的事情是,不要让一个孩子因为别人在看他或听他就做这样或那样的事情,一句话,他做任何事情,都不能是因为他同别人的关系,而只能是因为自然对他的要求;这样一来,他所做的事情就全都是好事了。

论正义观念的起源
我们首先是要对自己尽我们的责任;我们原始的情感是以我们自身为中心的;我们所有一切本能的活动首先是为了保持我们的生存和我们的幸福。所以,第一个正义感不是产生于我们怎样对别人,而是产生于别人怎样对我们;一般的教育方法还有一个错误是,首先对孩子们只讲他们的责任,而从来不谈他们的权利,所以开头就颠倒了:他们应该知道的事情,一样也没有告诉他们,而他们不应该知道的和同他们毫不相干的事情,却全都对他们讲了。

论财产观念的起源
在试用这个方法把一些原始的观念教给孩子的过程中,我们就可以看出财产的观念是怎样自然而然地回溯到第一个以劳动占有那块土地的人的权利的。这一点是非常的简单和明了,能够为孩子充分地理解。从这里一直到产权和交换,就只有一步了,走过这一步,就应该马上停止。

论撒谎
卢梭对于儿童撒谎的看法可以大致分为两类,一类是掩盖罪恶,一类则是博取赞美;但这两者并不是来自于儿童,而是因为偏离自然的教育造成的。前者是因为我们要求儿童服从,却没有考虑到儿童自然的需要,他们做了错事也不敢跟我们述说;后者是因为我们让儿童不恰当地模仿大人的行为,做出不适合自己年龄的事情,只是为了向别人夸耀而并没有做善事的动机。实际上,对于儿童而言,只有一条道德法则:“绝不损害别人。”这条消极的法则能够保证人自然的自足性,这与卢梭的思想是一以贯之的。
论记忆和理解(推理)
尽管记忆和理解是两种在本质上不同的本能,然而两者只有互相结合才能得到真正的发展。在达到有理智的年龄以前,孩子不能接受观念,而只能接受形象;但是,两者之间有这样的区别:形象只不过是可以感知的事物的绝对的图形,而观念是对事物的看法,是由一定的关系确定的。一个形象可以单独地存在于重现形象的心灵中,可是一个观念则要引起其他的观念。当你在心中想象的时候,你只不过是在看,而你思索的时候,你就要加以比较。我们的感觉纯粹是被动的;反之,我们所有的理解或观念都是产生于能进行判断的主动的本原。这一点,我在以后还要加以阐述。

论教育中自然的次序
如果你按照我所拟的计划,采取同成规老套截然相反的办法,如果你不使你的学生的心灵向往于遥远的未来,如果你不一再地使他迷惘于其他的地方、其他的风土、其他的世纪和天涯海角及天堂,而是专心致志地使他按他自己的能力生活,使他注意同他有直接关系的事物,那么,你就可以发现他是能够进行观察、记忆和推理的;这是自然的次序。有感觉的生物一活跃起来的时候,它就可以获得同他的体力相适应的辨别能力;只有在保持自身生存所需要的体力以外还有多余的体力时,才适于把这种可以做其他用途的体力用来发展它的思考能力。所以,如果你想培养你的学生的智慧,就应当先培养他的智慧所支配的体力。不断地锻炼他的身体,使他健壮起来,以便他长得既聪慧又有理性,能干活,能办事,能跑,能叫,能不停地活动,能凭他的精力做人,能凭他的理性做人。

论野蛮人
至于野蛮人,情况就不同了,他们不定居于一个地方,没有规定要办的事情,不服从任何一个人,除了自己的意志以外,就没有其他的法律;他对他生活中的每一个行动都不得不加以考虑,他不事先斟酌一下结果,他就一动也不动,一步也不走。这样,他的身体愈活动,他的心思也就愈灵敏;他的体力和智力同时成长,互相增益。

论感性的理解
由于人的最初的自然的运动是观测他周围的一切东西,是探查他所见到的每一样东西中有哪些可以感知的性质同他有关系,因此,他最初进行的研究,可以说是用来保持其生存的实验物理学,然而,他还没有把他在这个世界上的地位弄清楚,你就不要他研究这种物理学而去研究一些空论了。当他柔嫩而灵活的器官还能自行适应它们所接触的物体时,当他的感官尚未受到幻觉的影响而保持纯洁时,正好趁此机会锻炼它们承担它们固有的任务,正好趁此机会学习认识事物同我们之间可以感觉得到的种种关系。由于所有一切都是通过人的感官而进入人的头脑的,所以人的最初的理解是一种感性的理解,正是有了这种感性的理解做基础,理智的理解才得以形成,所以说,我们最初的哲学老师是我们的脚、我们的手和我们的眼睛。用书本来代替这些东西,那就不是在教我们自己推理,而是在教我们利用别人的推理,在教我们老是相信别人的话,而不是自己去学习。

论感官的培养
有一些运动纯粹是自然的和机械的,可以用来增强体质,但不能促使我们去进行判断,这些运动是:游泳、跑、跳、抽陀螺和扔石头;所有这些运动都是很有意义的,但是,我们是不是只有两只胳臂和两条腿呢?我们不是有眼睛和耳朵吗?难道说这些器官对手和脚的使用毫无帮助吗?所以,不只是要锻炼体力,而且要锻炼所有一切指挥体力的感官;要使每一种感官都各尽其用,要用这个感官获得的印象去核实另一个感官获得的印象。要学会测量、计算、称重和比较。只有在估计过阻力之后,才使用我们的力气;任何时候都要事先估计一下效果,然后才决定采用什么方法。要告诉孩子,在使用体力时,不要使用得不够,也不要使用得太多。如果你使他养成习惯,对自己的一切动作都预先想一想它的效果,并且按自己的经验纠正错误,那么,他活动的时间愈多,他就愈变得聪明,这一点难道还不明白吗?

论历史
古代的历史学家所描述的事实即使是错误的,然而他们有很多见解可以供我们采用。我们都不善于认真地利用历史;大家所注意的是那些引经据典的批评:好象要从一件事实中得出有益的教训,就一定要那件事情是真的。明理的人应当把历史看作为一系列的寓言,它的寓意是非常适合于人的心理的。

论共通感
我把这第六个感觉称为共通的感觉,其所以这样称法,并不是因为人人有这种感觉,而是因为它是由其他的感觉的很好的配合使用而产生的,是因为它能通过事物的种种外形的综合而使我们知道事物的性质。因此,这第六个感觉并没有一个单独的器官,它只是存在于人的头脑里;这种感觉完全是内在的,我们可以称它为"知觉"或"观念"。我们的知识的广度,就是以这种观念的多少来衡量的;人的思想是否正确,就是看这种观念是否清晰和精密;我们所谓的人的智力,就是把这种观念互相加以比较的艺术。所以,当我说感性的理解或孩子的理解时,就是说它把几种感觉组合成简单的观念;当我说理性的理解或成人的理解时,就是说它把几个简单的观念组合成复杂的观念。


2012-10-25 11:49:26  回应


第三卷
第三卷讨论的则是十二、三岁的趋于少年的儿童了。这个时期,儿童的欲望并没有超出两手能满足的范围,但是体力已经有了很大的发展。这个时期的儿童要通过感觉的活动过渡到思想的活动,因此要培养他学会运用自己的理智对事物的关系进行判断,儿童在这个时候已经拥有了知觉或判断上的主动性了。
论好奇心
我们始终要区别,哪些倾向产生于自然,哪些倾向产生于偏见。有一种求知热的产生,完全是由于想使别人尊敬他为一个学者,而另外一种求知热的产生,则由于人对所有一切在目前或将来同他息息相关的事物有一种自然的好奇心。一方面他生来就有谋求幸福的欲望,而另一方面又不能充分满足这种欲望,因而他不得不继续不断地寻求满足他的欲望的新的方法。这就是好奇心的第一本原,这个本原是自然而然地在人的心中产生的,但它的发展是必然同我们的欲望和知识成比例的。

论培养好奇心和注意力的方法
在普遍的真理中有一条锁链,通过这条锁链,所有一切的学科都跟共同的原理联系起来,一个接着一个地发展;这条锁链就是哲学家的方法。不过,我们在这里用的不是这种方法。还有另外一种完全不同的方法,通过这个方法,每一个特殊的事物将联系到另外一个特殊的事物,而且指出跟在它后面的事物是什么样子。这个次序可以不断地刺激人的好奇心,使人对每一个事物都加以注意,所以,不仅大多数成人要按这个次序观察事物,小孩子则尤其要按这个次序观察事物了。

论幸福的观念
所有的人都希望得到幸福,但为了要取得幸福,就必须首先知道什么是幸福。自然人的幸福是同他的生活一样简单的;幸福就是免于痛苦,也就是说,它是由健康、自由和生活的必需条件组成的。道德人的幸福则是另外一回事情;不过,我们在这里要阐述的不是道德人的幸福。我再三再四地说过,只有有形的物质的东西才能引起孩子们的兴趣,尤其是对那些尚未沾染过我们的虚荣,尚未受过我们的偏见的毒害的孩子来说,更是如此。

论远见的好处
随着孩子的智力愈来愈发展,有一些重要的问题使我们不能不对他所学的东西进行更多的选择。一到他能自行考虑怎样才能获得他自己的幸福的时候,一到他能理解一些重大的关系,从而能判断哪些东西对他是适合或不适合的时候,他就有区分工作和游戏的能力了,他就会把后者看作是前者的消遣了。这时候,就可以拿一些真正有用的东西给他去研究,就应当要求他不仅要象做简单的游戏那样用心,而且还要持之以恒。需要的法则总是反复出现的,它很早就教导人做他不喜欢的事,以防止他可能遇到对他十分不利的恶事。这就是远见的用处;这种远见运用得好,就能使人变得非常明智,如果运用得不好,就能使人受到种种苦难。

论教育的原则
我们真正的老师是经验和感觉,一个人只有根据他所处的关系才能清楚地觉察哪些东西是适合于他的。一个小孩子是知道他要变为成人的;他对成人的状况可能具有的种种观念,对他来说,就是教育的理由;但是,他对这种状况不能理解的地方,就绝不应该让他知道。我这本书全是继续不断地在证明这个教育原理。

论有用性
当我们一有机会使我们的学生知道"有用的"这个辞的意思以后,我们就多了一个管理他的诀窍;因为,只要他觉得这个辞对他那样年龄的人来说有它的意义,只要他能清楚地看到它对他当前的利益的关系,他对这个辞就会获得深刻的印象。

“这有什么用处?”这句话从此以后就有了它的神圣的意思,它将确定他和我之间的我们生活中的一切行动:当他问我一些问题的时候,我就准定要用这个问题来问他;如果他不是为了求知而是为了对他周围的人行使某种权威,因而没头没脑地不断拿一些问题来纠缠他们的话,就可以把这个问题作为一个缰绳勒住他的嘴,使他不再问那些莫名其妙的问题。一个孩子,如果我们特别着重地教育过他,除了有用的东西以外,其他一切都不学习,那么,他问起问题来就会象苏格拉底似的;他自己没有找到一个理由,他是不会问你的,因为他知道,你在解答他的问题以前,一定要他说一说他问那个问题的道理。

论《鲁滨逊漂流记》
我原先用来作为比喻的荒岛,就要这样地变成现实。我同意这种说法,即:这种环境,不是社会的人的环境,也的确不同于爱弥儿的环境;但是,我们应当根据这种环境来探讨所有其他的环境。要排除偏见,要按照事物的真正关系作出自己的判断,最可靠的办法就是使自己处在一个与世隔离的人的地位,并且完全象那个人一样,由自己按照事物本来的用途对它们进行判断。

论分工
自然的技术,是单独一个人就可以操作的,但是,自然的技术的实践将导致工业的技术,而工业的技术,操作起来就需要许多人合作了。前一种技术,孤独的人和野蛮人都可以练习运用,而后一种技术,则只能在社会中产生,而且,也正是因为要运用这种技术,所以才使社会成为非有不可的东西。当人们只知道身体的需要时,每一个人都可以自己满足自己的要求;而一有了多余的产物,就不可避免地要进行产物的分配和劳动的分工;因为,尽管一个人单独干活只能够获得一个人所需要的东西,但一百个人合起来干,就可以获得足够两百个人生活的东西。所以,当一部分人闲着而不劳动,就需要其他劳动的人协力合作才能弥补那些人懒惰坐吃的消耗。

论奢侈
一般人对各种技术的评价,是同它们的真正用途成反比的。甚至,有些技术正是因为没有用处,人们对它们的价值才估计得那样高,这种情形是不足为奇的。最有用的技术,也就是报酬最少的技术,因为,工人的数目同公众的需要是成比例的,而人人都需要的工艺品,不能不按照穷人能付的价格来定它们的价值。反之,那些自尊自大的人(大家不称他们为工匠,而称他们为艺术家),因为完全是给懒汉和富翁制造东西,所以可以任意定他们那些美观而无实用的骗钱货的价格;由于这些没有实际用途的工艺品的价值只不过是臆想的,因而它们的价格的本身也就构成了价值的一部分,从而,它们的价钱愈昂贵,人们就愈说它们有价值。有钱的人之所以要这样来评价这些东西,并不是由于它们的用处,而是由于穷人买不起它们。“我所有的财物,将使世人艳羡不已。”

论工业的次序:卢梭在这里依然把这个儿童视为一个自然人,并不赞成在这个阶段向他灌输社会的概念,他对周围事物的关系还是通过需要连接起来的。
我们有一个既不背离自然而且还更加公平的次序,根据这个次序,我们将按照各种技术之间必然的联系去看待它们,把最能独立操作的技术列在前面,而那些需要许多其他行业的帮助才能操作的技术,则列在后面。这个次序,虽然使人们在总的社会次序方面连想到几个重要的问题,但同前面那个评价的次序一样,在世人的心目中恰恰颠倒了,以至生产原料的技术差不多都是被人看不起的,都是挣钱不多的,而原料愈是加工,则愈是最后加工制造成品的人,就愈是挣钱和受到人们的尊重。我不打算研究精巧的技术是不是因为把原料最后制成了成品,所以就应该比提供原料的技术更重要和得到更多的报酬,但是我要指出,在每一种东西中,用途最广和必不可少的技术毫无疑问是最值得尊重的;而一种技术,如果它最不需要其他技术的帮助,则我们对它的评价当然比那些依赖性最大的技术高得多,因为它是最自由的,而且是最接近于独立操作的。这才是对技术和劳力的真正的评价尺度,而一切其他的尺度都是任意的,都是以人的偏见为转移的。

论交换
没有交换,任何社会都不能存在;没有共同的尺度,任何交换都不能进行;没有平等,就不能使用共同的尺度。所以,整个社会的第一个法则就是:在人和人或物和物之间要有某种协定的平等。

人和人之间的协定的平等,跟自然的平等迥然不同,为了要实现这种平等,就需要有成文法,也就是说需要有政府和法律。一个孩子对政治的知识应当简单而明了;由于他对产权已经有了一些观念,所以,他只应该在牵涉到产权的时候才泛泛地知道有政府。

物和物之间的协定的平等,导致了货币的发明,因为,货币只不过是用来比较各种各样物品的价值的一个数额;在这个意义上,货币是社会的真正的纽带;但是,任何东西都可以作为货币。

论“比较优势”
到现在为止,我们已经制造了一大堆各种各样的工具,但是还不知道我们用得着哪一种工具。也许,我们的工具对我们自己没有用处而对别人有用处,也许反过来,我们又需用他们的工具。这样一来,我们就发现把它们交换一下对我们是有利的,但是,为了要进行交换,就必须了解彼此的需要,每一个人都必须知道别人所使用的工具和可以拿出来交换的工具。现在假定有十个人,而每一个人有十种需要。每一个人为了满足他的需要都要做十种不同的工作;但是,由于天资和能力的差别,这个人做起这些工作来其成绩就不如那一个人好,而那一个人又不如另一个人好。所有的人员各有所长,但现在都做同样的事情,所以效果是很不妙的。把这十个人组成一个团体,让每一个人为他自己也为其他九个人做他最适合的工作,这样,每一个人都能从其他九个人的才能中得到益处,宛如他单独一个人就具有这几种才能似的。每一个人由于继续不断地做一样工作,所以愈做愈是熟练,结果,所有这十个人的需要都全部得到满足了,而且还可能有剩余的东西供给其他的人。这就是我们所有一切的制度的显明的原理。我在这里不打算研究这个原理的结果,我在另外一本著作中已经阐述过了。

按照这个原理,一个人如果想与世隔离,不依赖任何人,完全由自己满足自己的需要,其结果只能是很糟糕的。他甚至不能生存下去,因为,当他发现整个土地都由你和我所占有,而他只有孑然一身的时候,他从哪里得到他所需要的东西呢?我们在脱离自然的状态时,也强使别人脱离了这个状态;没有一个人能够不管其他的人怎样做他都要停留在这种状态;当不可能在这种状态中生活的时候,如果还想呆在这种状态中的话,那才是真正地脱离了这种状态哩,因为自然的第一个法则是保卫自己的生存。

论社会关系的概念起源
我们这样做,就可以使一个孩子在没有真正地成为社会的一个活动的成员以前,在他的心中逐渐地形成社会关系的概念。爱弥儿发现,他自己要使用工具,别人也要使用工具,因此他可以用他的工具去交换他所需要而别人又能提供的工具。我很容易地使他感觉到了进行这些交换的必要,使他能够利用它们来满足他的需要。

论革命
你想依赖现时的社会秩序,而不知道这个秩序是不可避免地要遭到革命的,而且,你也没有什么办法可以预料或防止那将要影响你的孩子的革命。大人物要变成小人物,富人要变成穷人,贵族要变成平民;你以为你能避免命运的打击吗?危机和革命的时代已经来临。谁说得上你将来会变成什么样的人呢?凡是人所制造的东西,人就能够把它毁掉;只有大自然刻画的特征才是不可磨灭的,然而大自然是从来不制造什么国王、富翁和贵族的。

论手工业和农业
在人类所有一切可以谋生的职业中,最能使人接近自然状态的职业是手工劳动;在所有一切有身分的人当中,最不受命运和他人的影响的,是手工业者。手工业者所依靠的是他的手艺;他是自由的,他所享受的自由恰好同农民遭受的奴役形成对照,因为后者束缚于他的土地,而土地的产物完全凭他人的支配。敌人、贵族、有势力的邻居或一场官司,都可以夺去他的土地;人们可以用各种各样的方法利用他的土地去折磨他;然而,不论在什么地方,谁要是想折磨手工业者的话,他马上就捆起行李走掉了。可是农业是人类所从事的历史最悠久的职业,它是最诚实,最有益于人,因而也就是人类所能从事的最高尚的职业。

论让爱弥儿对观念进行比较以此做出判断和推理的好处
由于他不得不自己学习,因而他所使用的是他的理智而不是别人的理智;因为,为了不听信别人的偏见,就要不屈服于权威;我们所有的谬见,大部分都不是出于我们,而是从别人那里学来的。正如工作和劳累能使身体产生一种活力一样,这样继续不断地练习,也可以使他的精神产生一种活力。另外一个好处是,他的心灵的发育同他的体力的发育是成比例的。心灵和肉体一样,有多大的力量才能做多大的事。在他把各种事物贮存在记忆里以前,他要使它们经过他的理解,此后,他从记忆中取出来的东西才是属于他的;不然的话,要是懵懵懂懂地在头脑中记一大堆没有经过自己思考的东西,结果,所记的东西没有一样是自己的。

再论教育原则
我的目的不是教给他各种各样的知识,而是教他怎样在需要的时候取得知识,是教他准确地估计知识的价值,是教他爱真理胜于一切。采用这个办法,我们的进步很慢,但决不会走一步冤枉的路,决不会在前进不了的时候又不能不倒退回来重新学起。

这个阶段的爱弥儿只具备关于自然的物理知识,形而上学和关于人的历史以及社会道德知识还不知晓。他对外界物体和道德看法是按照他们与他自己的关系来定,他还没有完全“去自我中心”,但他是一个自足的个体,并不“自私”——他是社会中的自然人。

2012-10-31 10:11:43  回应


第四卷(上)
十五六岁的少年时期是卢梭所谓的“第二次诞生”,是生活的开始。
论自爱:卢梭并不认为所有欲念都是不好的,欲念是人类保持生存的主要工具,是不可能被消灭的,但是认为要区分自然的和人为的欲念。
我们的种种欲念的发源,所有一切欲念的本源,唯一同人一起产生而且终生不离的根本欲念,是自爱。它是原始的、内在的、先于其他一切欲念的欲念,而且,从一种意义上说,一切其他的欲念只不过是它的演变。从这个意义上说,要是你愿意的话,就可以说,所有的欲念都是自然的。但是,大部分的演变都是有外因的,没有外因,这些演变就决不会发生;这些演变不仅对我们没有好处,而且还有害处;它们改变了最初的目的,违反了它们的原理。人就是这样脱离自然,同自己相矛盾的。

自爱始终是很好的,始终是符合自然的秩序的。由于每一个对保存自己负有特殊的责任,因此,我们第一个最重要的责任就是而且应当不断地关心我们的生命。

论自爱的社会性
因此,为了保持我们的生存,我们必须要爱自己,我们爱自己要胜过爱其他一切的东西;从这种情感中将直接产生这样一个结果:我们也同时爱保持我们生存的人。所有的儿童都爱他们的乳母;罗谬拉斯也一定是爱那只曾经用乳汁哺育过他的狼的。起初,这种爱纯粹是无意识的。谁有助于我们的幸福,我们就喜欢他;谁给我们带来损害,我们就憎恨他,在这里完全是盲目的本能在起作用。使这种本能变为情感,使依依不舍之情变为爱,使厌恶变为憎恨的,是对方所表示的有害于或有益于我们生存的意图。

所以,一个小孩子是自然而然地对人亲热的,因为他觉得所有接近他的人都是来帮助他的,而且由这种认识中还养成了爱他的同类的习惯;但是,随着他的利害、他的需要、他主动或被动依赖别人的时候愈来愈多,他就开始意识到他同别人的关系,并且还进而意识到他的天职和他的好恶。...自爱心所涉及的只是我们自己,所以当我们真正的需要得到满足的时候,我们就会感到满意;然而自私心则促成我们同他人进行比较,所以从来没有而且永远也不会有满意的时候,因为当它使我们顾自己而不顾别人的时候,还硬要别人先关心我们才关心他们自身,这是办不到的。

论该阶段的特殊性
人所应该研究的,是他同他周围的关系。在他只能凭他的肉体的存在而认识自己的时候,他应当根据他同事物的关系来研究他自己,他应当利用他的童年来做这种研究;而当他开始感觉到他的精神的存在的时候,他就应当根据他同人的关系来研究自己,他就应当利用他整个的一生来做这样的研究,现在我们已经达到开始做这种研究的时候了。

论爱
这个本能的发展倾向是难以确定的。这种性别的人为另一种性别的人所吸引,这是天性的冲动。选择、偏好和个人的爱,完全是由人的知识、偏见和习惯产生的;要使我们懂得爱,那是需要经过很多时间和具备很多知识的。只有在经过判断之后,我们才有所爱;只有在经过比较之后,我们才有所选择。...随着爱情和友谊的产生,也产生了纠纷、敌意和仇恨。在许多各种各样的欲念中,我看见涌现了偏见,它宛如一个不可动摇的宝座,愚蠢的人们在它的驾驭之下,竟完全按别人的见解去安排他们的生活。

论爱情与偏见的关系
我们喜欢什么,我们就想得到什么,而爱则应当是相互的。为了要受到人家的爱,就必须使自己成为可爱的人;为了要得到人家的偏爱,就必须使自己比别人更为可爱,至少在他所爱的对象的眼中看来比任何人都更为可爱。因此,他首先要注视同他相似的人,他要同他们比较,他要同他们竞赛,同他们竞争,他要妒忌他们。

论自然的教育和人的教育
自然的教育进行得晚,进行得慢,而人的教育则进行得过早。前一种教育,是让感官去唤起想象;后一种教育,则是用想象去唤起感官;它使感官还没有成熟就开始活动,这种活动起先将损伤个人的元气,使他的身体衰弱,往后甚至还会削弱种族的。

论想象力
如果你想使日益增长的欲念有一个次序和规律,那就要延长它们在发展过程中所经历的时间,以便使它们在增长的时候可以从从容容地安排得很有条理。能使它们安排得井然有序的,不是人而是自然,所以你就让它去进行安排好了。如果你的学生只是单独一人,那你就没有什么事情可做了,不过,他周围的一切是要使他的想象力燃烧起来的。偏见的激流将把他冲走,要想拉住他,就必须使他向相反的方向前进,必须用情感去约束想象力,用理智去战胜人的偏见。一切欲念都渊源于人的感性,而想象力则决定它们发展的倾向。凡是能感知其关系的人,当那些关系发生变化,以及当他想象或者认为其他关系更适合于他的天性的时候,他就会心有所动的。使所有一切狭隘的人的欲念变成种种邪恶的,是他们的想象的错误,甚至天使的欲念也会变成邪恶,如果他们也想象错了的话。因为,要想知道什么关系最适合于他们的天性,他们就必须对所有一切人的天性有所认识。

论对同类的爱
只要他的感觉力对他个人还受到限制的话,他的行为就没有什么道德的意义;只有在他的感觉力开始超出他个人的时候,他才首先有情感,而后有善恶的观念,从而使他真正成为一个大人,成为一个构成人类的必要的部分。

经过细心培养的青年人易于感受的第一个情感,不是爱情而是友谊。他日益成长的想象力首先使他想到他有一些同类,人类对他的影响早于性对他的影响。

论同情的原理
人之所以合群,是由于他的身体柔弱;我们之所以心爱人类,是由于我们有共同的苦难;如果我们不是人,我们对人类就没有任何责任了。对人的依赖,就是力量不足的表征:如果每一个人都不需要别人的帮助,我们就根本不想同别人联合了。所以,从我们的弱点的本身中反而产生了微小的幸福。一个孤独的人才是真正幸福的人;唯有上帝才享受了绝对的幸福;不过,我们当中谁知道这种幸福是什么样的呢?

由此可见,我们之所以爱我们的同类,与其说是由于我们感到了他们的快乐,不如说是由于我们感到了他们的痛苦;因为在痛苦中,我们才能更好地看出我们天性的一致,看出他们对我们的爱的保证。如果我们的共同的需要能通过利益把我们联系在一起,则我们的共同的苦难可通过感情把我们联系在一起。

长大到十六岁的少年能够懂得什么叫痛苦了,因为他自己就曾经受过痛苦;但是他还不大清楚别人也同样地遭受痛苦:看见别人的痛苦而自己没有那种痛苦的感觉,是不明白别人的痛苦是怎样一回事情的,而且,正如我已经说过一百次的,当孩子还不能想象别人的感觉时,他只能知道他自己的痛苦;但是,当感官一发育,燃起了他的想象的火焰的时候,他就会设身处地为他的同类想一想了,他就会为他们的烦恼感到不安,为他们的痛苦感到忧伤。正是在这个时候,那苦难的人类的凄惨情景将使他的心中开始产生他从来没有体验过的同情。

论怜悯
怜悯,这个按照自然秩序第一个触动人心的相对的情感,就是这样产生的。为了使孩子变成一个有感情和有恻隐之心的人,就必须使他知道,有一些跟他相同的人也遭受到他曾经遭受过的痛苦,也感受到他曾经感受过的悲哀,而且,还须使他知道其他的人还有另外的痛苦和悲哀,因为现在他也能够感觉到这些痛苦和悲哀了。如果我们不能忘掉自己的形骸,把自己同那个受痛苦的动物看作一体,替它设身处地地想一想,我们怎么能动怜悯之心呢?我们只有在判明它确实在受痛苦的时候,我们才会感到痛苦;我们所痛苦的不是我们自己而是那个动物。因此,任何人都只有在他的想象力已开始活跃,能使他忘掉自己,他才能成为一个有感情的人。

原理一
人在心中设身处地地想到的,不是那些比我们更幸福的人,而只是那些比我们更可同情的人。

原理二
在他人的痛苦中,我们所同情的只是我们认为我们也难免要遭遇的那些痛苦。
“因为我经历过苦难的生活,所以我要来援助不幸的人。”《伊尼依特》第1卷,第634节

原理三
我们对他人痛苦的同情程度,不决定于痛苦的数量,而决定于我们为那个遭受痛苦的人所设想的感觉。

论颅相
有人认为,人的相貌只不过是大自然所描绘的特征的简单的发展而已。而在我看来,我认为,除了这种发展以外,一个人的面部的特征是通过心灵的某些感情的惯常的影响而不知不觉地形成的。在面貌上流露的这些情感是最真确不过的,它们流露惯了,就会在脸上留下持久的痕迹。因此,我才说相貌可以显示一个人的性格,我们用不着去听人家拿我们不懂得的学问做一番神秘的解释,也往往能互相看出彼此的性情。

论正义和仁慈观念的起源
我们终于进入了道德的境界:我们刚刚以成人的步伐走了第二步路。如果现在的时机恰当的话,我就试想指出从心灵的最初的活动中是怎样产生良心的真正呼声的,从爱和恨的感情中是怎样产生善和恶的观念的。我将阐明"正义"和“仁慈”不仅不是两个抽象的辞,不仅不是由智力所想象出来的纯粹道德的概念,而且是经过理智的启发的真正的心灵的爱,是我们的原始的情感的循序发展;我将阐明,如果单单通过理智而不诉诸良心的话,我们是不能遵从任何自然的法则的;如果自然的权利不以人心自然产生的需要为基础的话,则它不过是一种梦呓。但是,我认为,我在这里没有必要做什么形而上学和伦理学的论述,也没有必要在这里做任何形式的探讨,我只须就我们的天性指出我们的感情和知识的形成的次序和进程就够了。

论研究社会的目的
必须通过人去研究社会,通过社会去研究人;企图把政治和道德分开来研究的人,结果是这两种东西一样也弄不明白的。我们首先着重研究原始的关系,我们就可以发现人是怎样受这些关系的影响的,就可以发现哪些欲念是从这些关系中产生的;我们发现,正是由于欲念的发展,才反过来使这些关系愈来愈复杂,愈来愈紧密。人之所以能够独立自由,不是由于他的臂力而是由于他的心灵的节制。不论什么人,只要他的欲望少,他就可以少去依赖别人,有些人常常把我们的妄念和我们身体的需要混为一谈,把我们的身体的需要看为人类社会的基础,因此,因果倒置,把他们的全部理论愈讲愈糊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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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历史
1、目的
为了认识人,就必须从他们的行为中去认识他们。在社会上,我们听见的是他们的话,他们口头上讲一套,然而却把他们的行为隐藏起来;而在历史上,他们的行为就要被揭露,我们就要按照他们所做的事情去评判他们。他们所说的话,反而可以帮助我们对他们进行评价,因为把他们的言行加以比较,我们就可以同时看出他们实际上是什么样的人,而在表面上又装成什么样的人。他们愈是伪装,我们愈是能够了解他们。

2、缺陷
要从一种观点去公正不偏地判断别人,那是很困难的。历史的最大弊病之一是,它从人类坏的方面描写人的时候多,从好的方面描写人的时候少;由于它感兴趣的只是革命和巨大的动乱,所以,只要人民在太平政治之下安定地过着昌盛繁荣的生活,它就毫无记载,只有在一个国家的人民由于自己不能满足自己的要求,因而就插手邻国的人民的事情,或者让邻国的人民来插手他们的事情的时候,它才开始记述他们的活动,它在他们已经处在衰亡的时候才对他们进行描写。...由此可见,历史象哲学一样,在不断地诋毁人类。

此外,在历史中所记述的那些事情,并不是怎样经过就怎样准确地描写的,它们在历史学家的头脑中变了样子,它们按照他们的兴趣塑成了一定的形式,它们染上了他们的偏见的色彩。哪一个历史学家能准确地使读者置身于事件经过的地方,让他看见那件事情的真实经过?无知和偏袒把整个事情化了一次装。即使不歪曲历史事实,但如果把跟那个事实有关的环境加以夸大或缩小,结果就会使它的面貌多么不同啊!把同一个东西放在不同的观点看,就不大象原来的样子,其实除了观看者的眼睛以外,什么都是没有改变的。

3、原则
对一个青年来说,那些一边叙事一边又加上自己的评语的历史学家,是最坏不过的了。事实!事实!让青年人自己去判断好了;要这样,他才可以学会了解人类。如果老是拿作者的判断去指导他,则他只能通过别人的眼睛去看问题,一旦没有这些眼睛,他就什么也看不见了。

4、方法
在我看来,修昔底德是历史学家当中的一个真正的模范。他叙述史事而不加他的评语,然而他也没有漏掉任何一个有助于我们自己去评判历史的情景。他把他所讲的事实都展示在读者的眼前,他自己不仅不插身在事实和读者之间,而且还远远地躲开;这样一来,我们一点也不觉得是在读史书,而好象是亲眼看到了那些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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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相对的“我”
必须知道的是,只要自私心一有了发展,则相对的“我”就会不断地进行活动,而青年人一看到别人的时候,便没有一次不联想到他自己,并且把自己同他们加以比较。因此,在看过别人之后,他就想知道他在他们当中将处在怎样的地位。从你向青年人讲授历史的方法看来,我认为,你可以说是在使他们想变成他们在书中看到的那些人,是在使他们时而想做西塞罗,时而想做图拉真,时而又想做亚历山大;是在使他们头脑一清醒时就感到沮丧,是在使每一个人悔恨他自己不过是这样一个人。我不否认这种方法也有一定的优点;但就爱弥儿来说,万一他也这样把自己同别人加以比较,喜欢做那样一个人而不愿意做他自己这样的人的话,即使说他想做一个苏格拉底,想做一个卡托,我认为我对他的教育也是全盘失败的。一个人只要开始把自己想象为另外一个人,不久以后就会完全忘掉他自己的。

论虚荣心
一个人只要不是疯子,则除了他的虚荣心以外,他的一切其他妄念没有一个是不能医治的;就虚荣心来说,如果说终究有什么东西可以医治它的话,那就是经验了;我们至少可以在他产生的时候防止它继续发展。所以,为了向青年人阐明他们也如同别人一样地是人,也如同别人一样地有那些弱点,是用不着向他们讲什么好听的道理的。你使他自己觉察到这一点,或者,就索性不让他知道。这就我自己的教法来说,也要作为一种例外的情况来办;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我宁愿让我的学生去经历一些意外的事情,以便向他证明他并不比我们更为聪明。

论自主保卫
卢梭在一段脚注中说,人可以为自己主持正义、保卫公正,作自然法“唯一的解释者和执行人”,即便是处于有法律管辖的社会状态。这里卢梭依然在强调人的自由与自主性,人可以为他自己的行为负责,在某些情况下并不需要诉诸政府和法律,这为卢梭的思想涂上了浓厚的个人主义色彩。
论修辞
如果要我去教一个已经有了种种欲念的青年学修辞的话,我将继续不断地告诉他一些可以助长他的欲念的东西,然后再同他一起研究应该采取什么样的说法才能说动别人去满足他的欲望。可是我的爱弥儿所处的环境,使他即使有辩才也不见得有多大的用处;因为他所有的需要差不多都是限于身体方面的,所以他仰赖别人的地方还不如别人仰赖他的地方多,同时,因为他对他们无所要求,所以他即使有什么事情想说服他们的话,他心里也是不至于着急得过分冲动的。由此可见,他所说的话一般都应该是朴实无华的。他说话要平平常常恰如其分,而唯一的要求只是要人家听得懂。他很少说十分精辟的话,因为他还没有学过怎样概括他的思想;由于他很难得冲动情感,所以他话中很少用比喻的辞儿。

论自爱与美德的关系
只要把自爱之心扩大到爱别人,我们就可以把自爱变为美德,这种美德,在任何一个人的心中都是可以找得到它的根柢的。我们所关心的对象同我们愈是没有直接的关系,则我们愈不害怕受个人利益的迷惑;我们愈是使这种利益普及于别人,它就愈是公正;所以,爱人类,在我们看来就是爱正义。因此,如果要使爱弥儿爱真理,要使他能认识真理,我们就必须事事使他远远地离开他自己的利益去考虑问题。他愈是关心别人的幸福,他的心就愈是开朗和聪明,而他也就愈少搞错什么是善和什么是恶;不过,我们不可让他仅凭个人的见解或不正确的成见而产生盲目的偏爱。

论幻相(与巴门尼德的相似)
在这样坚决地抛弃一般人的庸俗之见的时候,我仍然是不断地在我的心中想到它们:我分析它们,深深地思考它们,其目的并不是为了接受它们或逃避它们,而是要把它们放在理智的天平上加以衡量。

论宗教
卢梭最后表明,对儿童的教育应当从形体再到精神。孩子是无法理解抽象观念的,因此对于宗教也无法在内心做到信仰,因此向他们灌输宗教只能让他们屈服于偏见和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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