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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塞尔现象学的方法(ZT)

(2009-09-13 12:5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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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胡塞尔现象学的方法 

http://tieba.baidu.com/f?kz=240877884

 

为了使哲学成为严格的科学,胡塞尔认为首先应当通过一种方法的操作,找到哲学的“阿基米德点”和“第一原理”。他所发现并完善的现象方法便是这样的方法。这种方法给人们提供一种彻底改变了的观点,即“回到事情本身”的观点。这里所说的“事情(Sachen)”并不是客观事物,而是呈现在人的意识中的一切东西,如自然物质、数理实体、价值、情感、意志、愿望等,既有物理的东西,又有心理的东西。胡塞尔把所有呈现在意识中的东西统称为现象。由此可见,所谓回到事情本身,乃是回到意识领域、意识现象。胡塞尔认为,哲学既不应当从物质出发去解释精神(把精神还原成物质),也不应当从精神出发去解释物质(把物质还原成精神)。只有回到事情本身,直面现象,才能避免传统的心物分裂的二元论。返回事情本身所操作的方法也称为现象学还原法,它主要由本质还原法和先验还原法构成。这两种方法是相辅相成、不分先后的,不过在具体表述时有个先后顺序。在进行本质还原和先验还原操作时,还有一个必要环节或必备条件,那就是现象学的“悬搁”或“加括号”。


    一、现象学的“悬搁”或“加括号”


    “悬搁(epoche)”这个术语来源于古希腊怀疑论哲学家,意思指中止判断或将判断搁置起来,对一切给予的东西打上可疑的记号。胡塞尔借用这个术语来表示现象学对经验的事实世界采取的一个根本立场。对此,胡塞尔还有一个形象的说法,叫“加括号”。在计算一道数学题时,可以把试题的某一部分放进括号里,暂时不顾及它,先解其他部分,然后再来解这一部分。这并不影响对整道题的解答,而且有时还必须这样做。胡塞尔企图通过把古往今来的思想观点和哲学主张放进括号里,存而不论,从而追求哲学绝对自明的开端。另外,这样做还可以防止转移论题,杜绝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重新运用未经审查的间接知识。现象学的悬搁包括两项基本内容:一是对存在加括号,即排除对自然界和人的世间存在的信仰,对现实世界是否存在的问题不予考虑,从而直观现象本身;二是对历史加括号,即把历史上关于世界的种种观念、思想、见解搁置一旁,使其失效,不作为前提和出发点。这样做不仅可以获得哲学立场上的独立性和方法上的自由性,而且也满足了严格科学的哲学应当没有任何预先假设的要求。摆脱了各种假设的干扰,人们就可以转向呈现在意识中的东西,回到事情本身。

    二、本质还原的方法
    本质还原(Eidetische reduktion)又称本质直观,它是以获得非经验的、无预先假定的本质和本质的规律为目标的认识方法。本质(Wesen)是胡塞尔现象学的一个基本概念,它和观念(Idee)这个词大体上是同义的。在胡塞尔看来,本质不是现象背后隐蔽着的东西,本质就在现象之中。具体而言,本质乃是现象中稳定的、一般的、变中不变的东西,即诸变体之中不变的常项。本质是观念的、先验的,但又直接呈现在意识(现象)中。本质的基本特征是一种先天的观念性,而不是一种经验的事实性。获取本质的手段是抽象,但这种抽象不是传统意义上的逻辑思维的抽象,而是本质直观的抽象。人们通常认为只能直观到个别的、特殊的东西,不能直观到本质的东西。胡塞尔认为这种看法是不对的。在他看来,有两种不同性质的直观:一种是感性直观,它的对象是个别的事物;另一种是本质直观,它的对象是一般的观念或本质。本质直观不能离开感性直观来进行,它只能建立在对个别事物的感性直观的基础之上。人们不需要凭借任何逻辑推理,只要在直观过程中把注意力集中到在变化中保持不变的那种东西上面,就能直接把握本质。这种直接获取本质的方式,可以通过一种叫做“自由想像的变更”的具体做法来实施。

“自由想像的变更”的操作步骤是:以个别的、特殊事物为出发点,先描述一个例子,然后在想像中变更描述中的宾词,这种变更过程本身是随意的,不受限制的。每次变更后都要问一问:变更后所描述的对象是否还是原来同一个对象?在这样做时,我们随时可以发现:在变更过程中以及变更所产生的变项中,始终贯穿着一个常项,这个常项便是现象学所认为的本质。例如,为了发现树的本质,我可以想像一棵树(如松树),然后变更这个想像,让它变成一棵樟树或杨树,落了叶的树或枝叶繁茂的树,直到发现它不再是树为止。如果我们忽略那些复杂多变项而关注变更中的统一,树的本质就能呈现出来,剩下的工作便是将它原本地陈述出来。

胡塞尔认为,本质直观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它的明证性(Evi-dent),它满足了本质科学对明证性的要求。在他看来,明证的直观是最确切意义上的认识。他还明确地把直观称作是“一切原则之原则”,即“每一种原初给与的直观都是认识的合法源泉,在直观中原初地(可说是在其机体的现实中)给与我们的东西,只应按如其被给与的那样,而且也只在它在此被给与的限度内被理解”。因此,直观本身不能用任何标准来检验,相反,直观是检验其他非直接认识的标准。然而,也应看到本质直观虽然解决了本质认识问题,但它本身解决不了本质的存在方式问题,也不探索主体认识为什么能切中对象的问题。另外,既然本质还原是在意识活动中进行的,那么本质的客观性、普遍性、必然性的根源又是什么呢?这些问题已经超出了本质还原方法的能力范围,它们由先验还原方法来解决。

 

三、先验还原的方法

本质还原排除了个别的事实,获得了一般本质,使本质科学得以建立。胡塞尔认为,仅仅停留于本质还原,不进行进一步的先验还原(Transzendentale reduktion),任何本质科学都还处在自然观点之中,真正哲学的观点尚未显露。胡塞尔所说的自然的观点是:人们通常把世界看成被经验到和尚未经验到的东西的总和,这些东西独立于我们的意识而客观地存在。意识本身是人这一独特生命有机体的机能。认识是一种自然事实,遵循自然规律。世界提供给我们经验,我们在经验的基础上对世界进行判断,形成理论。自然的观点的一个根本缺陷是不考虑认识是如何可能的,不对认识的可能性进行反思。哲学的观点则与之相反,它试图解决认识的可能性问题。为此,它必须回答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第一,意识之外是否存在独立于意识的对象?第二,意识如何超越自身而“切中”其对象?第三,认识的主体在认识过程中究竟起什么作用?胡塞尔认为,要解答这些问题,不能预先假设自在之物的存在以及意识的自然存在。这要求执行彻底的、普遍的悬搁,把有关认识对象的自在存在和认识主体在世界中的存在的信念搁置起来,判为无效。这样做我们就能从自然的态度转向对认识的可能性进行反思的哲学态度,为解决认识的可能性问题奠定可靠的基础。

为了把握先验还原,我们必须先弄清“先验”这个概念在胡塞尔现象学中的含义。这个概念来源于康德。康德把这样一些认识称为先验的,这些认识不是与对象有关,而只与我们认识对象的方式有关,只要这种认识方式是在先天可能的范围内。胡塞尔在康德的意义上使用先验这个词,表示一种对认识可能性问题的考察方式。它不考虑认识是否可能,而讯问认识如何可能,着重研究意识的对象如何向意识显现,意识如何构成意识的对象。这表明胡塞尔采取一种先验唯心主义的立场。所以,在胡塞尔那里,先验还原乃是向先验主体性(或纯粹意识)回复的全部方法或途径。

一般说来,胡塞尔论述过的通向先验主体性的道路有四条:意向心理学的道路;笛卡尔式的怀疑道路;康德式的理性批判道路;经由“生活世界”的道路。这里我们选取笛卡尔的道路来说明先验还原方法的具体操作。这条道路以怀疑主义为出发点。在认识批判的开端,整个世界,无论物理的和心理的自然存在,还是人的自我以及有关世界的认识都被打上可疑的标记,它们的有效性被搁置起来,总之,我们对它们中止判断。这种中止判断意味着认识论的无前设性。认识论既然是无基础、无前提的,没有任何依靠,那么它就必须单靠自己创造出一种第一性的认识。胡塞尔认为认识论可以做到这一点。在我做出一切对我都可疑这个判断时,我在作判断这却是无可置疑的。懂得了这一点,再坚持普遍怀疑便会导致背谬。无论我知觉、想像、判断、推理等意识行为具有可靠性还是不具有可靠性,无论这些行为具有对象还是不具有对象,这些行为本身是绝对明晰和肯定的。这样,我们便为认识论找到了一个阿基米德点——我思(或纯粹意识)。

胡塞尔认为,纯粹意识作为现象学还原的剩余物,具有“意向活动(noesis)”和“意向对象(noe ma)”相互关联的意向性结构。“意向性(Intentionalitat)”原是经院哲学的用语,后来在哲学术语中几乎消失。胡塞尔的老师布伦坦诺把它重新引进哲学和心理学,用以标明物理现象和心理现象的区别。他认为,心理现象与物理现象的区别在于意向性。一切心理活动的共同特征,在于它们总是指向某个对象。心理现象乃是一种在自身中意向地含有一个对象的现象。胡塞尔接受并发展了布伦坦诺的意向性理论。他把意向性作为现象学不可或缺的起点概念和基本概念,用以标志所有意识的本己特性,即所有意识都是关于某物的意识。意识是由意向活动和意向对象组成的两合体。意向活动和意向对象作为纯粹意识的有机构成要素,是不可分割的。这样,传统本体论的精神与物质的对立在经过先验还原之后转变成了纯粹意识内部意向活动与意向对象的对立;传统认识论中的知性与事物的一致性问题在这里转变成了意向活动与意向对象的相合关系问题。对于胡塞尔来说,意向性这一概念所揭示的不仅仅是意识对某个对象的指向性,而且更为重要的是意识在自身活动中构造种种对象的能力。也就是说,意向性在先验现象学中已经不再仅仅意味着意识活动的“朝向特征”,而且还意味着对意识对象的“创造功能”。在胡塞尔看来,我思(纯粹意识)不仅包括对象,而且还赋予对象以意义。

任何对象之所以成为该对象,是由于它具有特定的意义。然而,对象的意义不是对象自身所固有的,而是由意识活动的主体(自我)给予的。纯粹意识之所以能构造意向对象,乃是因为纯粹意识的主体——先验自我能够赋予一堆杂多的感觉材料以意义,从而把它们统摄为一个对象。意识指某物无非是自我带着特定的质料和意义朝向它的对象。因此,胡塞尔断言,不仅个别事物,而且整个客观世界都是在纯粹意识这个第一性的世界的基础上形成的。整个世界无非是先验自我(或先验主体性)的构造成就。这就是胡塞尔的先验唯心主义立场。

按照胡塞尔的理解,先验还原把我们带入真正哲学的观点,带入世界的本原——纯粹意识。既然世界是先验自我的构造成就,那么它就不仅仅是世界的终极基础,而且也是知识确实可靠的最后根据,当然它也是作为严格科学的哲学的根本保证。然而,有关纯粹意识、先验构造的理论却是胡塞尔现象学哲学体系的最大破绽。一方面,先验自我、纯粹意识不过是一种唯心主义的假设,缺乏现象学所要求的直观明证性;另一方面,先验构造理论无非是费希特式的自我创造非我理论的精致化,完全陷入了唯我论的困境,即使胡塞尔的所谓先验自我不再是世间的经验自我(其间隔着先验还原),这种困境依然存在。为了摆脱唯我论的困境,胡塞尔提出“主体际(Intersubjektivitat)”概念,认为世界不是作为个体的先验自我的意识活动的对象,而是作为个体的主体际社团的意识活动的对象。这即是说,除了“自我”存在,还有其他“自我”的存在,“自我”是复数的。实在的事物是在“主体际”社团的意识活动中构成的。这样看来,胡塞尔便在一定的意义上克服了唯我论。但是,这种克服成功与否,还要取决于胡塞尔如何由自我通达他我,由先验唯我论通向先验主体际性。由此我们不难理解,胡塞尔在晚年更多地致力于探讨先验主体际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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