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的保证条款和宣传推广条款
(2022-04-19 16:4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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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条款保证宣传推广 |
分类: 公司发展与管理 |
1.丙方愿意为本合同项下的债权向乙方提供保证担保,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对本合同中乙方的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乙方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偿清其债务,甲方有权直接要求丙方承担保证责任。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履行清偿义务。
2.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3.丙方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甲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等)以及其他所有乙方的应付费用。
二、宣传推广
1.乙方的市场宣传、推广、办公等为促成产品交易而支出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销售产品所需的各项手续,由乙方自行办理并承担费用。
2.乙方可根据销售需要,经甲方确认后,可在媒体中对甲方及产品进行宣传和报道,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的宣传(包括但不限派发宣传单、广播、电视广告、广告牌匾等)报道应合法合规,其具体内容、时间、频率等均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否则,如因此影响甲方商誉及社会形象或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且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为销售产品可以安排推广会,推广活动应合法合规,相应邀约工作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推广中产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会场租赁、布置、会务人员安排等)。如需甲方提供支持,乙方需承担相关人员交通费和食宿费等所有费用。
4.乙方对外销售产品时,应如实向客户介绍情况,不得有夸大行为或欺骗行为,不得以甲方员工身份销售或宣传,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且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5.乙方在宣传推广中应严格遵守广告法等规定,不得存在虚假宣传、夸大宣传、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等行为,如因为乙方的广告投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甲方损失,损失不能确定的,乙方按照合作期间获得收益总额的三倍赔偿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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