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成立、有效与无效
(2022-03-31 17: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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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成立无效有效合同不成立 |
分类: 民事法律理论与实务 |
合同成立、有效与无效
一、合同成立
二、合同生效
所谓合同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了法律约束力。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合同生效时间】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