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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总经理》

(2020-09-18 10:35:33)
标签:

公司章程

总经理

职权

业绩

聘任或者解聘

分类: 公司发展与管理

公司章程-《总经理》

第一条  公司设总经理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总经理任期三年,总经理可连聘连任。

如公司管理团队在任期内连续2年未能完成公司的经营计划及年度经营目标的,董事长可另行提名总经理,由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第二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发展战略、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技术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含财务负责人);

7)聘任或者解聘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其他管理人员,并在五个工作日内向董事会备案;

8)拟定公司在一年内单次或者连续同类购买或出售资产、项目或产品或技术投资或投入500万(不含)以下事项;

9)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以公司的名义对外开展业务活动,并代表公司签署有关合同、文件(对外担保合同、关联交易除外);

10)拟定公司高管人员(财务负责人除外)、职工的工资、福利和劳动保险方案;

11)拟定公司奖励和惩罚制度及方案(超额奖励除外);

12)经董事长授权,代表公司与公司员工签署劳动合同等;

13)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办公会议,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进行研究决策。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召集和主持,总经理办公会议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因故不能履行该项职责时,应委托一名副总经理召集和主持。

第四条  总经理应当根据董事会的要求,向董事会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履行情况、资金运作情况和盈亏情况。总经理必须保证该报告的真实性。公司总经理及管理团队承诺并完成如下经营目标:

12020年度: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不低于500万;

22021年度: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不低于1000万;

32022年度: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不低于2000万;

第五条  总经理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请示辞职时应提前1个月向董事会提出书面报告。

第六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规定,或其他给公司造成损害的行为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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