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房与燃气设备的防火
(2019-06-03 10:3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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厨房燃气防火消防安全 |
分类: 建筑工程案例与研究 |
厨房与燃气设备的防火
一、厨房设备防火防爆措施
1、除住宅外,其他建筑内的厨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不燃墙体,隔墙上的门窗应为乙级防火门窗。同时,餐厅建筑面积大于1000的餐馆或食堂,其烹饪操作间的排油烟罩及烹饪部位宜设置自动灭火装置,且应在燃气或燃油管道上设置紧急事故自动切断装置。由于厨房环境温度较高,其洒水喷头选择也应符合其工作环境温度要求,应选用公称工作温度为93°的喷头,颜色为绿色。
2、对厨房内燃气、燃油管道、阀门必须进行定期检查,防止泄露。如发现燃气泄漏应首先关闭阀门,及时通风,并严禁使用任何明火和启动电源开关。
3、厨房灶具旁的墙壁、抽油烟机罩等容易污染处应天天清洗,油烟管道至少应每半年清洗一次。
4、厨房内的电气设施应严格按照国家技术标准设置,电器开关、插座等,应以封闭为佳,防止水渗入,并应安装在远离燃油、燃气设备的部位;厨房内运行的各种机械设备不得超负荷用电,并注意使用过程中防止电器设备和线路受潮。
5、厨房内使用的各种灶具和炊具,应使用经国家质量检测部门检测合格的产品。
6、工作结束后,操作人员应及时关闭所有燃气、燃油阀门,切断电源、火源。
二、燃气防火
燃气防火应符合下列规定:
1、
2、
1 |
净高不宜小于2.2m. |
2 |
应有良好的通风设施,房间换气次数不得小于3次/h;并应有独立的事故机械通风设施,其换气次数不应小于6次/h。 |
3 |
应有固定的防爆照明设备。 |
3、
1 |
燃气立管可与空气、惰性气体、上下水、热力管道等设在一个公用竖井内,但不得与电线、电气设备或氧气管、进风管、回风管、排气管、排烟管、垃圾道等共用一个竖井。 |
2 |
竖井应在每层楼板处采用不低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材料或防火封堵材料封堵,且应设法采取平时竖井内自然通风和火灾时防止产生烟囱作用的措施;紧急自动切断阀停电时必须处于关闭状态(常开型)。 |
3 |
每层设可燃气体探测器。 |
4 |
管道竖井的墙体应为耐火极限不低于1.0h的不燃墙体,井壁上的检查门应采用丙级防火门。 |
4、
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
燃气引入管应设手动快速切断阀和紧急自动切断阀;紧急自动切断阀停电时必须处于关闭状态(常开型)。 |
2 |
用气设备应有熄火保护装置。 |
3 |
用气房间应设置燃气浓度检测报警器,并由管理室集中监视和控制。 |
4 |
宜设烟气一氧化碳浓度检测报警器。 |
5 |
应设置独立的机械送排风系统:正常工作时,换气次数不应小于6次/h;事故通风时,换气次数不应小于12次/h;不工作时换气次数不应小于3次/h。 |
6、空气中含有易燃、易爆危险物质的房间,其送排风系统应采用防爆型的通风设备。当送风机布置在单独分隔的通风机房内且送风干管上设置防止回流实施时,可采用普通型的通风设备。
7、排除有燃烧或爆炸危险气体的排风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
排风系统应设置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 |
2 |
排风设备不应布置在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内。 |
3 |
排风管应采用金属管道,并应直接通向室外安全地点,不应暗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