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人费用与管理人报酬
(2017-09-06 08:3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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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费用报酬清算费用分期预收 |
分类: 法院诉讼指导 |
管理人费用与管理人报酬
管理人费用,是指管理人在承办清算案件过程中实际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
限于交通、食宿、通讯、打印、复印、邮寄、公告以及有关部门收取等一切与承办案件有关的费
用。管理人费用列入清算费用。
二、管理人报酬
管理人报酬,是指管理人因承办清算案件,债务人应当向律师事务所支付的
报酬。
1、报酬的确定
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管理
人报酬按照下列方案执行:
(1)不满100万元(含本数,下同)的,按不超过12%计算;。
(3)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8%计算;
(4)超过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6%计算;
(5)超过5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不超过3%计算;
(6)超过1亿元至5亿元的部分,按不超过1%计算;
(7)超过5亿元的部分,按不超过10%计算;0.5%计算。
2、报酬的支付
报酬支付采取分期预收的方式;根据清算财产最终分配情况多退少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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