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资协议书必备条款—交割先决条件
(2017-04-26 14:0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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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协议书必备条款—交割先决条件
交割的先决条件,是交割的前提条件,不是生效条件。若在约定期限内未满足,则增资协议失效,且投资方可以索赔。
交割包括一系列交易步骤,如投资方首付款—股权变更登记—投资方支付余款—投资方推荐的董事人员、财务人员的到位等。对于交易结构特别复杂的,可考虑对交割进行分阶段划分,按阶段约定先决条件。
对投资方来说,先决条件容易满足,主要是内部批准,如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等。
对于公司及现有股东来说,要点是要求现有股东或者公司完成某些事项以保证投资方的利益。
投资者付款的一般条款:投资者应当自交割先决条件满足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之内,将增资款汇入由公司事先书面指定的专用账户(“交割”,交割之日称“交割日”)。
3、本次交易以及本协议已获得必要的相关政府部门或有权第三方的同意或批准;
4、无任何其他第三方对本次交易以及本协议正式提出异议;
5、目标公司按照投资方提供的《待处理事项表》载明的事项,处理完毕相关问题并取得相关证明文件。
6、目标公司及其任何子公司、分公司的业务、运营、资产均未发生任何重大不利变化,且不存在任何可能引起上述重大不利变化的任何事件。
7、未发现与陈述与保证不实的情形。
交割先决条件示范二:投资者履行出资缴付义务的先决条件
仅在下列先决条件均得到满足的前提下,投资方有义务履行本协议中的投资缴付义务:
1、公司已取得开展全部业务所需的所有资质和证书,包括办理完成《.....许可证》和《....资格》,或在证书尚未下发的情况下取得相应审核通过的证明性文件。
2、陈述和保证属实。公司和现有股东在本协议所作出的陈述和保证的所有方面,在本协议签署之日均为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已经履行、遵守所有公司在签署本协议之日应履行和遵守的全部约定和义务。
3、合法投资。在本协议签署之日,对各方具有约束力的所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均允许本协议项下的交易。
4、内部批准。公司已经作出了有效的股东会决议,完成相关内部决策流程,批准本次增资。
5、公司对公司章程完成了相应的修改,并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了该章程修正案或新章程。
6、公司向投资方提供加盖公章的银行账户信息书面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