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中的第三方服务机构
(2015-01-20 13:1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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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基金管理人基金投资人审计机构 |
分类: 上市、债券、资本业务 |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中的第三方服务机构
第三方服务机构是股权基金行业的重要参与者。第三方服务机构包括托管人、募集代理人、律师、会计师等机构。
设立和运作一只基金通常涉及不同市场、行业和管辖区域方面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基金和基金管理人为完成其职责应当听取相关市场、行业和管辖区域的专家意见。
第三方服务机构应在遵守各自的职业操守和行为准则的基础上,诚实守信、勤勉尽职,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惯例,为股权基金行业提供优质服务。
一、托管人
从遵守托管职责、避免非法集资、欺诈行为、规范资金运用和保护投资人利益的角度,除非投资人一致同意免于托管,基金管理人应聘任适格的资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应当与托管人签订托管协议,为其管理的每一只基金设立独立的账户进行独立托管。
基金托管人由依法设立并取得基金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担任。商业银行从事基金托管业务应当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依法取得基金托管资格。
二、募资代理人
募资代理人是接受基金管理人的委托,以股权投资基金的名义,以非公开的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基金份额的第三方机构。
募资代理人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协助基金管理人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面向具备一定资产实力以及风险识别和承受能力的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
募资代理人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介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募资代理人不得利用商业贿赂等非法手段募集资金,不得从事非法集资等违法活动。
募资代理人应将其客户的基金募集说明材料及时完整地提供给潜在投资人,向潜在的投资人全面如实地披露投资风险及可能的投资损失,不得隐瞒任何重要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不得对募集说明书中的信息作出任何误导性陈述,亦不得向投资人承诺确保收回投资本金或获得固定回报。
三、律师
股权投资基金在设立、募集、投资、管理及最后退出阶段和退出后阶段涉及诸多法律问题。因此,律师在股权基金运作过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鉴于基金投资的专业性,投资人亦可视情况聘请独立的法律顾问。
基金管理人的律师应遵守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及审慎原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和行业惯例,按照基金管理人的委托,在基金运作的各个阶段为基金管理人提供专业优质的法律服务。
在股权基金设立及募集阶段,基金管理人的律师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履行如下职责:
1、 协助基金管理人设计基金的组织形式及内部结构;
2、 根据基金管理人与投资人的商务安排,起草相关的股权基金法律文件;
3、 在基金管理人委托的范围内,对投资人的资质进行审核;
4、 协助基金完成工商登记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政府登记备案工作,并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或者基金管理人的不时委托,出具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在股权基金投资及管理阶段,基金管理人的律师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履行如下职责:
1、 就股权基金的投资领域、投资方向的限制向基金管理人提供咨询服务;
2、 在初步确定拟投资企业后,律师应按照基金管理人的委托,勤勉尽责地对拟投资企业进行法律尽职调查,提交法律尽职调查报告或法律意见书,协助基金管理人分析投资涉及的法律问题和风险。
3、 勤勉尽责地协助基金管理人起草或审阅与基金投资有关的法律文件;
4、 在投资后的管理阶段,按照基金管理人的委托,根据投资法律文件的约定,保护基金在拟投资企业中的合法权益。
在股权基金投资退出或退出以后阶段,基金管理人的律师应按照基金管理人的委托,研究基金的退出结构及方式,并根据适用的企业上市、收购兼并及清算等方面的法律规定,起草相关法律文件,参与谈判,协助基金管理人最大限度地获取合法投资收益。
四、会计师
会计师事务所在股权基金的设立、募集、投资与管理以及最后的退出过程中提供多方面的专业服务,包括财务报表审计、财务和税务尽职调查、财务会计咨询、税务咨询、内部控制咨询、估值等。
担任基金或者基金管理人的审计机构的会计师事务所由基金管理人委任,按照与基金或者基金管理人签订的协议对仅仅或者基金管理人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的审计机构的委任情况及时告知投资人。会计师事务所应按照审计适用的法律法规、执业准则和执业道德规范的要求组织实施审计工作。
除因会计师事务所的服务质量出现重大缺陷、审计人员人力和时间安排难以保证基金按期披露财务报告以及会计师事务所要求终止对基金的审计服务等情况外,基金的审计机构不应随意更换。在确实需要更换基金的审计机构的情形下,基金管理人应向投资人说明更换基金的审计机构的理由。如基金的审计机构单方终止接受委托,亦应向基金管理人及投资人陈述其理由。
会计师事务所积极执业人员应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和行业惯例,在基金管理人的委托下为基金和基金管理人提供优质的专业服务。
接受基金管理人委任为其提供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惯例的要求,在接受基金管理人委任为其提供其他专业服务时保证其独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