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附有销售退回条件的商品销售的会计处理及案例
(2013-09-30 11:34:18)
标签:
银行存款主营业务事项项税销售收入 |
分类: 财务案例与研究 |
附有销售退回条件的商品销售的会计处理及案例
1、销售退回的处理:
①对于未确认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的销售退回
发出商品时:
借:发出商品
贷:库存商品
发出商品时增值税义务已经发生的:
借:应收账款
退回商品时
借:库存商品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②对于已经确认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退回的,应当在退回时冲减退回当期销售商品收入、转回销售成本。销售退回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根据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规范进行会计处理。
2、附有销售退回条件的商品:根据以往经验能够合理估计退货可能性的,应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并在期末确认与退货相关负债。
【案例】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17%。2012年1月5日,甲公司向丁公司赊销商品200件。单位售价0.03万元(不含增值税),单位成本0.026万元。甲公司发出商品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协议规定,赊销期为1个月,6个月内丁公司有权将未售出的商品退回甲公司,甲公司根据实际退货数量,给丁公司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甲公司根据以往经验,合理估计退货率为20%。退货期满,丁公司实际退回商品50件。
【分析】甲公司根据退回率确认预计负债金额=200×20%×(0.03-0.026)=0.16(万元),在退货期满日收到丁公司实际退回商品50件超过预计的40件,则将原计提预计负债冲回,并冲回10件商品的销售收入和转回相应的销售成本。
销售商品时,会计分录:
借:应收账款
借:主营业务成本
确认估计的销售退回,会计分录
借:主营业务收入
退货期满日,会计分录:
借:库存商品
主营业务收入
贷: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