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关联方的理解
(2012-03-08 10:3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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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上市公司关联自然人关联法人间接控制杂谈 |
分类: 上市、债券、资本业务 |
上市公司关联方的理解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5种):
5、中国证监会、本所或上市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上市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
针对以上情形,可以做以下理解:
关联法人主要包括:
1、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
2、受同一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兄弟级企业;
3、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控制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
4、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法人。
5、其他
二、上市公司关联自然人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为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1、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2、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关联法人第(一)项所列法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4、本条第(一)、(二)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
5、中国证监会、本所或上市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上市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自然人。
针对以上情形,可作以下理解
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包括:
1、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股东;
2、上市公司董监高人员;
3、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企业的董监高人员;
4、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股东及上市公司董监高人员的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
5、其他
三、视同关联人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自然人,视同为上市公司的关联人:
1、因与上市公司或其关联人签署协议或作出安排,在协议或安排生效后,或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具有关联法人或关联自然人情形之一的;
2、过去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关联法人或关联自然人情形之一的。
针对上述情形,可做以下理解:
将关联人的时间期限向前或向后延长1年,符合关联人条件的,视同上市公司的关联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