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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杀婴案 |
分类: 锐观社会 |
据周喜军交待,3月4日上午7时许,将停放在长春市西四环路与隆化路交汇处的为家超市门前的一辆银灰色RAV4 丰田吉普车(车牌号吉AMM102)盗走后,驾车直奔长春至双辽公路。途中发现被盗车后座上有一名婴儿,车辆行驶到公主岭市怀德镇至永发乡公路旁,将婴儿掐死埋于雪中。
3月5日晚,长春市民得知婴儿夭折后,纷纷自发点起蜡烛为孩子祈福!

3月5日晚,长春市民得知婴儿夭折后,纷纷自发点起蜡烛为孩子祈福。
文/新锐振鸣
一个可爱的婴儿的无辜死亡,让整个长春陷入悲痛之中。
从带有婴儿的私家车被盗,到犯罪人自首称已将婴儿杀害埋入雪中,惨剧发生不过一天!让人痛心的是,即使全城动员,搜救孩子,都没能将婴儿救出,可见凶手手段之残忍!
痛定思痛,在这令人肝肠寸断的事故背后,我们应该进行更多的反思:
一、年轻父母的反思:时刻保护好自己的孩子
由于父母的疏忽,导致了一个婴儿不幸落入恶人之手,最后被掐死在了摇篮之中。虽然孩子不会说话,但可以想象,在孩子被带走的时候,他曾一度的在喊“爸爸、妈妈”!年轻的父母,在心底肯定也听到了这样的哭喊,但是无可奈何,只能悲伤的等待,然而一时的疏忽,最终却造成了终身的悲痛。
作为一个母亲,十月怀胎,生儿育女,本来就不容易。孩子就像父母心头的那块肉,孩子没有了,没有谁会比这对父母还要伤痛。所以,对于每位父母来说,不能再让自己的孩子离开自己的保护范围之内,因为这个社会很复杂。
二、警方的使命重于泰山,对案件的侦破要使命必达
人民警察不是过家家时的角色,而是一份职业,一份社会安全感的呈现。所以,每当重大案件发生的时候,人民警察要带头冲在第一位,无论以何种代价,都要保护人民的安全。可以说,社会对人民警察的要求,没有最高,只有更高。这也许会让一些警察,心生埋怨,但这就是一种职业道德的要求。
在长春盗车案发生后,在汽车被盗之时,通过全城联网,警方本可以在最快的时间,拦截到犯罪人,救出孩子。但是却让犯罪人有时间把孩子杀害,这也是一种警方侦破技术,应急功夫的不到家。也许长春治安好,长期鲜有这样的大案,但是作为警察,一定要时刻戒备,以最快的行动,保护人民的安全!
三、周喜军偷车杀婴的思考?
如果说偷车是为贫穷所逼,那还情有可原。但当周喜军在偷车的时候,看到可爱的婴儿,却没有一丝怜悯之情,立即醒悟,把车送回去。反而把孩子杀害了,难道周喜军天真的想掩人耳目?难道周喜军是被情势所破,处于混乱状态?
从周喜军偷车,到发现婴儿,再到杀害婴儿,这一段时间,他都有所思考。他不想让这个婴儿妨碍了自己的偷车计划,所以把孩子杀死。然而在作案以后,周喜军感到事态严重,故弃车潜逃。走投无路,在激烈的求生意识下,周喜军选择了自首。如果说,周喜军杀婴是仇杀,那么在鱼死网破的时候,他为何不自杀?如果周喜军有心理疾病,他为何不自杀?可见周喜军,心理清楚的明白“天网恢恢”,才自投罗网!
四、善良与邪恶在长春市的对比
一场关于拯救婴儿生命的行动,让长春流动着人性的碰撞,当多数人的善良,嫉恶如仇,与一个人的罪恶,惨无人道相比,我们看到了社会的正义一面,同时感到邪恶的摧毁力量之大。一个杀人犯,可以搅动一个长春,可见毫无人性的人就像一颗核弹一样,有毁天灭地的威力。
只有在长春市民为死去孩子,悼念的时候,人们才能在这一刻感到人性善良的体现。这时你会发现:罪恶的人性,是对生命赤裸裸的杀害,而善良的人性,只是一场对灵魂的超度,对人性的救赎!
人生就是各种各样的遇见。一路上遇见善良的人,自己也会变得善良;一路上遇到一两个邪恶的人,自己的意识开始会发生扭曲;一路上遇到的都是恶人,那么自己则是最大的不幸。很可怜,这个才几个月大的婴儿,在还未记事的时候,就遭遇到最残忍的凶杀。杀人者不费出灰之力,而被害人也许在“阴间”也不知道是谁杀害了他,一个孩子连心理扭曲的机会都没有,更让人所悲痛!(新锐振鸣)
注:原创作品、期待共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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