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校长被杀案中真正的受害者
(2012-06-02 10:2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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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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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记者1日从江苏科技大学宣传部门获知,1日上午8时许,镇江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报:江苏科技大学某学院副院长路某被发现死于办公室内。镇江市警方迅速开展侦查,当日10时40分许,作案嫌疑人、该校25岁山西籍大四男生吕某已到案。作案动机仍在调查中。
文/新锐振鸣
江苏科技大学副院长被杀,惊动了全国各大院校。无论副院长是因为犯罪嫌疑人的何种杀人动机致死,我们对于他的只有一种莫名的哀悼,也许此时此刻,被害人的家属已经恨不得把犯罪嫌疑人赶紧绳之以法,但是个人认为,在犯罪嫌疑人杀人动机不明的情况下,我们是否应该给他更多的时间,来说明他为何要杀人?当然,无论吕某的杀人动机为何,他终究逃不了法律的制裁,但是我还是希望,在法律之外,社会来给予他更多解释的机会!
给杀人者定罪已经是不争的事实,如果我是审判人员,我除了查明吕某的动机之外,我还会问他一句:你后不后悔杀人?如果他说,不后悔,那么我们足以看出这位副校长与他之间的恩怨程度。如果他说,后悔了,我只能为这个年轻的学生感到难过,同时我们会得到一个结论:一失足成千古恨。
无论调查的结果如何,作为一个局外人,我为生命的离去和副院长家人所面临的痛苦而难过,更为吕某的未来感到担忧。站在一个大学生的角度,当你真正了解了吕某的杀人动机之后,你也许还想恳求法律给与他一次改过的机会。死去的人已经无法救回,那么对于活着的,犯罪的人,我们能不能给他一次改过的机会,我不希望法院最后的判决是给他处以死刑。
站在一个尊重生命的角度,我们可以毫无保留的斥责吕某的杀人的无情。无论副校长与吕某之间有何恩怨,在民众心中,杀人是绝对愚蠢的行为。在这个社会中,只要你有冷静的思想,你能够思考自己所作所为给你带来的后果,那么你会发现没有什么事情是解决不了的。而具有冲动性质的杀人,其中多的只有一些暴怒的怨恨。
在副院长和大学生这两者关系上,完全是领导者和被教育者之间的关系,因此在副院长没有遇害的前提上,在吕某与副院长的纠纷中,吕某绝对是受害者,无论是在何种原因致使的权力压迫下,吕某有的最多的只能是对副校长的反抗。其中我不得不说,副院长的死有一半是因为自己的处事方法而引起的。作为一名学校的领导,与学生如何处事,早已是领导们的必修功课,处事能力差,也只能说明院长的情商有问题,不能理解学生的内心。而学生用杀人的方式来解决问题,足以说明学生处理事情往往太感情用事,情感反差过大,往往造成了对领导的绝情。
我想此案的开始到结束,必将经历一个漫长的过程。在这一段过程中,有足够的时间,让人们在了解事情的一幕幕真相之后,做出自己的判断,孰是孰非,自有定论。但是我们在看待此问题之上,最重要的是应该通过此事,对自己的为人处事进行一次反省和检讨,无论你是一名领导,还是学生,你一定要问一问,当你在与领导活着学生发生矛盾时,你会以何种手段来处理此事。当你仔细思考之后,你会发现,解决问题本就有多种选择。而作为弱势群体,你千万不能因为一时的冲动,而使你由主动成为被动。
在这起事件的整体上,我们也不难发现,如今教育的领导者与学生之间出现了一些隔阂:领导不能理解学生的内心;不能满足学生的需要;学生也不能真正的尊重领导者。这也许就是因为大学之大,所造成的领导与学生接触太少,距离太远。因此,当两个本来就距离很远的人,在某种纠纷中,拉近时,彼此看到的只有憎恶。最终都沦为了一件事情中的最终牺牲者。
所以我希望在接下来的大学校园中,无论你是领导还是学生,我们都要抱有就事论事的精神,凡是不要对人,而要对事。通过人与人之间的正常交流,来达到对事的细微处理。最后,我为逝者哀悼,也希望法律给走入歧路的学生一丝改过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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