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炜:转载你的博客文章你该不该收费?
这也许是我第一次自问自答地写文章,动笔时还真有些不习惯。
近日,我把我博客首页原先声明的“未经作者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在国际互联网上变更、发行、播送、转载、复制、重制、改动、散布、表演、展示本人的图片和文字,否则将视作侵权,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改成为“未向作者支付稿酬,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本人的作品,否则视为侵权,作者将保留法律追诉权力。使用者请以邮件通知,得到回复并支付稿酬后可使用,但不得更改原文文字,不得删节,标明文章出处和作者。转载者只拥有文章使用权,不拥有版权。报刊、杂志、纸媒体需按每篇800元支付,网站转载按每篇1000元支付,个人博客按每篇50元支付”。
修改前,我曾想到会挨板砖的,但无论如何没想到板砖会扑天盖地。板砖我到不怕,但出现这情景确实引发了我的思考。难道我维护自己的权益有什么不对吗?
今天,我在博客留言板上再次声明:“对于转载收费,纯属无奈之举。网络抄袭者法外逍遥,更有新浪这样的著名网站恶意侵权,篡改他人文章。而大量媒体记者东拼西凑,组合一篇走了样的文章,却标明是对我的专访。对我而言,大多报纸宁可访问你,也不愿直接登你的原文,否则编辑就拿不到稿费了。此外,现在连民工都懂得讨薪了,所以,我只有采取转载收费。也只有这样,我才心甘情愿把自认为最新、最好的作品贴在我的博客上。如果阁下有更好的办法,我会取消收费模式。”很快,一位搜狐网友留言指出:“史老师,
您是国家公务员, 不是一个商业机构的咨询师,
你的调查研究费用是国家出的吧?如果是,,那么成果也是属于国家的,不是个人的,所以,,关于收费,
你还是不能简单的列个标准就完了。”看来这位仁兄对国家机构的设置不甚清楚,我回贴写道:“许多人都以为我是公务员,那是因为不了解情况,现在包括国务院发展中心、国资委研究中心,国家发改委宏观研究院、我所在的研究所、信产部电信研究院等都是事业单位编制,有些已是差额预算(国家拨款与单位自酬并举)。象我们所是一分钱奖金也没有的,工资低于北京市平均水平,奖金只有来自于研究收入。按照事业单位改革的大趋势,下一步,国家级政策类研究院所在改革中是肯定要走向专业咨询机构的,就象美国的兰德公司。”
其实,我觉得我的解释已经很充分了。
我之所以还要写这个博客,是希望各位朋友能与我共同思考以下几个问题,并发表您的高见:
1、农民工讨薪和学者讨稿费有本质的不同吗?
2、中国在搞市场经济,网站靠扒别人的文章充实内容而不付费还能维持多久?
3、对网络抄袭和侵权,是不是应该象对待卖假药、注水肉、假冒伪劣商品那样,人人喊打,不给其生存的机会?
4、我算是学者里第一个吃螃蟹的,我的行为对还是不对?我是在为社会的利益还是在为自己个人的利益博弈?
5、我标出的稿酬算高吗?
大家可以继续板砖伺候,也可以予以声援。每个人的理解不同,百家争鸣、百花齐放。如我开博的宗旨:“能为您做点事就是最好的博客”。所以,欢迎您来参加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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