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号”可以出现在主语里吗?
(2014-11-09 18:3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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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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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号”可以出现在主语里吗?
下面4种标点,都对吗?哪种最好?哪种最差?
(1)汶河,水名,大汶河,水名,都在山东。
(2)汶河,水名;大汶河,水名,都在山东。
(3)汶河,水名;大汶河,水名。都在山东。
(4)汶河,水名;大汶河,水名:都在山东。
以上(3)最稳健。标点同《现汉》第6版“台”(tāi)条。
(4)传达出了两个水名与一个省名之间的层次关系,似最好。该句里的冒号也可以改用“破折号”。
(1)也对,出自《现汉》第6版“汶”条。
(2)错。因为该句最大的停顿在谓语“都在山东”前,而不在用上“分号”的“大汶河”前。
以上分辨标点符号的一组句子,重点在末句——
(4)汶河,水名;大汶河,水名:都在山东。
1)“单句”的主语里出现了“分号”,行不行?
2)该句里的“冒号”起到分割“主谓”的“总分”关系的作用。正是因为了该“冒号”(其停顿的作用相当于“句号”),才使前面的主语部分里的“分号”站稳了。
本文结论,“分号”可以出现在主语里;条件是,当主谓之间出现“冒号”或“破折号”的时候。否则,不行。例如:
《现汉》第5版(2005):
台Tāi台州(Tāizhōu),地名;天台(Tiāntāi),山名,又地名,都在浙江。
我们指出“台”条的标点失误后,《现汉》第6版(2012)纠正如下:
台Tāi台州(Tāizhōu),地名;天台(Tiāntāi),山名,又地名。都在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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