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个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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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个一
晚餐,我们吃田螺。田螺多子,儿子感叹道:“真可怜啊,小小年纪,就被当了童养媳……”我目瞪口呆,不知如何接话。
今天早上,他和他爸爸起个大早,一起去参加市迎亚运健康万人跑活动。海滨路,四公里。这小滑头穿个溜冰鞋,滑行在队伍的前头,害得其父以几乎以50米跑的速度穷追,谋杀了记者们不少菲林。而后,二人从华侨公园走路回家,打个两个肠粉上那个帮他看Q的小朋友家一起分享。
这就是我儿子,当年我在他第一个六一节那天写道:“从此,这个队伍多了一名英勇的小兵。”过两天,这些小兵们要过自己的节日了。为了这个节日,他们准备得挺忙碌的。一首《童年组诗》让我家跳跃着明朗的童真和快乐。当一个小孩,是一件幸福的事儿。
六一儿童节,为什么是六月一日呢?想起欧阳修先生曾解说“六一居士”雅称的由来,自言“吾家藏书一万卷,集录三代以来金石遗文一千卷,有琴一张,有棋一局,而堂置酒一壶”加上“吾一翁老”,是谓“六一居士”。今晚有暇,我也记记儿子的六个一:
我儿小时最喜与人攀谈,常常以“你要不要听……”为开头打开话匣子,他态度真诚,语气急切,两眼放光,总让人以为有什么好玩的乐事,不忍拒绝他。
近来,可能是学习老师吧,他说话总爱加上一个语气词“啊”,比如,“不要再说了,啊——”“乖,啊——”“现在才七点五十分,不急,啊——”这样的词,从一个小屁孩口里说出来,很滑稽,仿佛他已经能抚慰大人的情绪了。
接送孩子这件事,基本是由我负责的。我们每天为了多睡上几分钟,常手忙脚乱地奔波在这几百米的路程上。当然,他从来没有迟到过。
每次,我发动摩托后,儿子总会不自觉地拉拉我的衣襟,捋平,才安心坐好。我很奇怪他为什么要这么做,但我从来没有问过他。
像每一个知识分子家庭长大的孩子一样,儿子用书本打发没人陪他玩的时光,所以,他读了不少书。自从他住进书房后,更是随手从书架里拿书看。
他最喜欢看的是《鲁滨逊漂流记》,手里经常拿着,津津有味地读着。那本书已经被他翻得有点烂了,他还是特别喜爱。里面的很多细节,他都记得。大人读书读的是意蕴,特别是到了我这种年龄,很少会反复读同一本书。小孩读书,纯粹是为了乐趣吧。
也许,每一次男人的心里都有一个冒险的梦。(*^__^*)
通常每顿饭后,儿子都会去找点水果吃。这个习惯,不是我们培养的。我们都没这么干,我也常常暗自惊讶他怎么会这样照顾自己。后来,有一次和小朋友的家长交流,她说他们家小孩也是这样。
从很小时,我们让儿子自己削苹果。他的胖手实在太小,握不住苹果,只能把苹果靠在胸口上,边削边转动。我没注意,等到发现时,几乎所有的家常便服,在胸口的位置上都有一滩苹果的印痕。
儿子周末常到楼下滑冰,他自由穿行在各个楼层之间,有时叫上小朋友,两人边滑边聊,有时自己一个人玩,就到处找东西,我们楼下有几个老鼠洞、几个蚂蚁窝,几家屋檐下有燕子巢,他都知道。现在每天回家都要去看看那家燕子。
儿子有很多伙伴。读幼儿园时,有一次他的爸爸去带他,回来后很惊讶地告诉我“怎么那么多小朋友认识儿子?一路上和他打招呼的那么多。”现在,他所在的一个班级,小朋友关系和谐又很会玩。低年级时,放学后他们常像一群小蜜蜂一样到处乱跑,追逐玩耍;今年有些奇怪,他们喜欢坐在大厅的台阶上,煞有介事地聊着什么事儿——估计就是电子游戏什么的。或者,一大群男生去打篮球——几乎人手一个。儿子人缘不错,于他,是一件幸事。
小孩的很多事情,作为妈妈,我都不懂,我也没想去弄懂。也许正因为有着大人想不清的理由和体味不到的趣味,小孩才有自己的幸福和快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