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秋季数学辅导班请假和停课退费说明(上海新光明张老师)
(2011-11-21 16: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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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儿 |
分类: 收退费标准 |
提醒:本收费标准和请假停课退费说明(简称《说明》)是学员与张老师所签《补课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请学生及家长在报名前仔细阅读,明确自身责任和义务,同意后再报名!
★秋季请假和旷课收费说明:
1,学费按次收取:迟到、早退、当天请假、超额请假以及旷课等,均收取当次学费。
2,秋季期间,学生有以下任一情况的,视为旷课:
①未请假而缺课且当天不主动补假的;
3,凡不请假而旷课超过2次的,张老师自动中断其辅导资格,剩余学费一律不退!
4,在秋季期间,同时符合下列情况的请假可免费:
①前2次请假;(每期请假最多免费2次,第3次及之后的请假不免费)。
②提前至少一天请假;(当天临时请假不算旷课,但不免费,且计入请假总次数)。
③无旷课行为;(若有旷课,请假一律不免费,也不办理任何退费)。
④秋季及下期均按时报名;(以报名通知单截止日期和付费时间为准)。
⑤学生信息登记表填写真实且完整;(学生可以选择补填)。
⑥若为新生,则秋季报名时须未选择试听(按付费情况判断,有选择试听的新生本期请假不免费)。
5,请假学费免费方式:下期(寒春季)报名时,抵扣报名费。
6,未按时续报寒春季课程的,视为放弃本期请假优惠。学员退费或再续报时,不退之前请假学费。
7,请假前,请优先考虑调课(当周有效)。调课学费根据报名班级和实际调课按“就高”原则收取。
★秋季停课退费说明:
1,期末停课是指秋季课程结束后学员申请停课。除此之外的停课均视为中途停课。
2,秋季课程结束后,同时符合以下情况的,可办理期末停课退费:
①秋季报名未过截止日期;
③秋季课程结束前申请停课的。
3,学员在秋季期间,若有以下任一情况,则不予办理中途停课退费:
①本期报名时有选择试听的新生;
③本期有旷课情况的;
⑤秋季未按时报名的;
4,学员办理中途和期末停课退费时,将取消该期所有优惠,同时所有请假也不免费。
5,停课退费时,将优先从报名费中按学费标准收取应付学费,并补收当期报名资料费。
6,因停课造成名额浪费和辅导计划的变更,故中途停课退费时,会收取如下费用作为违约金:
①精品提高班、冲刺班、VIP迷你小班和插班生:本期总报名学费的30%。
②个性化辅导(含个性小班、一对二、一对一):补收应付学费后所剩余学费的50%。
7,期末停课退费时,不额外收取违约金。
8,所有停课补收费用以学员当期剩余学费为上限,多退少免。
9,秋季学费可延用至下期结束;过期后学费将自动清零,且不再办理任何退费或续用。
10,办理停课退费时,请出示“新光明张老师收费收据”或其他有效付费凭据,否则不予退费。
11,辅导期间,若有严重影响课堂纪律且屡教不改或出现多次旷课等张老师认为应该中止辅导的,张老师有权中止其继续参加补课;退费等按照中途停课退费处理。
12,因张老师个人原因需要停课的,按期末停课退费方法结算学费。
★最新说明公布地址:
1,张老师各期《说明》会及时在新浪博客(http://blog.sina.com.cn/xgmzhls)或QQ空间(1037554073)公布。恕不额外通知。请家长付费前自行查询了解。
2,本《说明》的解释权归新光明张老师所有。学员和家长若有不明之处,请在报名前咨询确认。